每季度申报一次,零申报
如果您有利润,请纳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37号公布)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条例的通知》 ”,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人是纳税人,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公司成立的第一季度,有必要申报预缴公司所得税。
的具体方法: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每季度提交一次。在一个季度末,如果有利润,则必须缴纳所得税。如果您在本季度报告亏损,则在下一季度报告利润时它可以弥补先前的损失,并支付剩余的所得税。一年后(即次年4月),国税局将支付企业的所得税结算费用,并检查您公司的相关费用。,那些不准缴税的人将增加应缴所得税额。需要申报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