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公司所得税法于2008年推出,并于1991年收取了公司所得税。
在公司成立的第一季度,有必要申报预缴公司所得税。
的具体方法: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每季度提交一次。在一个季度末,如果有利润,则必须缴纳所得税。如果您在本季度报告亏损,则在下一季度报告利润时它可以弥补先前的损失,并支付剩余的所得税。一年后(即次年4月),国税局将支付企业的所得税结算费用,并检查您公司的相关费用。,那些不准缴税的人将增加应缴所得税额。需要申报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清缴办法》第二条,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缴纳,是指纳税年度结束后五个月内或纳税年度结束后六十天内的纳税人。根据实际操作的结束税法,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计算当期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每月或每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确定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或可退还的税额,并填写年度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年度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有关信息,并结清年度公司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