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合作企业应同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具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组织。3.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以及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同胞。
4.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建立在合作制的基础上,企业职工共同投资股份,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入并成立,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损益,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结合股票红利的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税法规定,股份合作企业同时符合上述两个纳税人认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