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缴纳仍按照清算和清算的时间,即五月以前,但您已经满足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可以清算。最好确定清算时间为2011年底。请准备资金补充水,因为这些税款可以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但是最好是到税务局进行沟通,因为它已经在年底了,可能不可能,您应该尽快清理土地增值税。其次,未售出的房屋不需要确认收入,预付款税办公室会帮助您调整收入和相关税金,您不必担心三个或一个或两个阶段不能放置在第三阶段阶段,将哪个项目放入该项目
在项目完成前通过预售获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期利润率每季度(或每月)计算,并计入预付利润总额。实际利润将再次调整。
(2)关于何时完成的开发产品将要缴纳所得税。根据国税函[2010] 201号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和开发的产品,无论项目质量是否通过验收,或者是否已经完成(完工)备案和会计核算。程序。
当企业开始处理开发产品的交付程序(包括签入程序)或已开始实际使用时,应认为开发产品已经完成,可以开始开发产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清算开发产品的应税成本,并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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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施影响: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与原始税法相比,新税法在许多方面都有着显着的变化。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长远来看,新税法将在六个方面对国内外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
首先,允许国内外企业站在公平竞争的起跑线上。新税法从五个方面统一了国内外公司的所得税制度: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各类公司的所得税待遇相同,在公平的税制环境下使国内外公司平等竞争。
其次,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能力。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设立的营业场所实行汇总纳税。这使得汇总后计算出的同一法人的收入和成本降低了企业成本并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新税法采用25%的法定税率,在国际上处于较低水平,这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负并增加税后盈余,从而增加投资动机。新税法提高了内资企业在工资,捐赠,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方面的扣除率。
企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开发,住宅,商品房的建设与销售,建筑物,附属物及配套设施等其他开发产品。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殊性,企业所得税缴纳时,税法中有特殊规定。作者选择解决以下一些难题。
的预售收入可以用作计算广告和商业娱乐的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和第44条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年度的销售额(业务)收入的5‰。企业发生的合格的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15%中扣除;超出部分应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允许结转扣除。可以看出,销售(业务)收入是计算广告费用,业务促销费和业务娱乐费的基础。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取得的收入。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应为确认为实现销售收入。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预售收入可用于计算广告费用,业务推广费和业务招待费。基数。
预付税款可在税前扣除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出售房地产并采用预付款方式的,其应纳税额在收到预付款之日发生。 。纳税人在建筑或租赁行业提供劳务并采用预收方式的,其应纳税额在收到预付款之日发生。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收到预售房地产或租赁收入或建筑劳务时,已经发生营业税缴纳时间,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等相关税费。根据规定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