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企业撤资企业所得税-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6 18:12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6 18:12
最佳答案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这部分撤回或者减少的投资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当年取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在投资前属于被投资单位。无论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均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予以收回,且投资收益无法确认。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投资,所取得的资产在企业所得税上怎么处理?

被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中提取或减少投资。所购资产中与初始投资相当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回收;按实收资本的比例,等于被投资单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计算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收入;其余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收入。

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亏损应由被投资企业结转以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进行调整以降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企业投资者撤资,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100》(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投资公司从被投资企业中提取或减少投资以及所取得的资产相当于出资额确认为投资回收;按实收资本减少额计算的与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率和累计盈余相当的部分,确认为股利收入;其余应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专项收入。

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亏损,应当由被投资企业按照规定结转;投资企业不得进行调整以降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