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获得投资收益的一方,被投资方的税率高于投资人的税率,因此无需纳税。如果情况相反,则将支付税款,因为投资收益是税后利润分配。公司所得税已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分配证券投资基金所得的收益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暂时征收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而不受控制的限制而获得的投资收益。 ,但不包括持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的投资收益少于12个月。连续持有公开发行,上市并流通的居民公司发行的股票少于十二个月的居民公司,应当将其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以计算和征收公司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企业通过证券买卖债券。根据有关规定交易场所和银行间市场。股票,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损失是企业本身扣除的资产损失。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应当以资产会计信息和原始证据以及内部批准证书等有关证据为基础。扣除。
居民企业投资其他境内居民企业,但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少于12个月的企业除外。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股息和股息为免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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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1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第(4)款所指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从被投资方获得的投资由于股权投资收入。
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日确认收益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关于确认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的规定为如下:公司股权股利和投资取得的股利,在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股票转换决定以实现该项收益之日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在公司所得税法中确认股利和股利等股利收入的时间为被投资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利润分配或股权转换日期。股东大会,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规则是不同的。
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和股息收入在税法规定的时间内确认为投资收益后,其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第83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在中国境内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居民企业,除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份少于12个月外,从被投资单位获得的股息和股息为:免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