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股东按应付股息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收到的股息可以减半缴税。
3.不论外国人获得的股息是否为上市公司,都无需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股息免税。
5.在2008年及以后获得中国居民公司股息的外国非居民公司股东应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描述:我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伙成立了一家基金合伙企业,该基金合伙公司成立了全资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具有年度利润。基金合伙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各投资公司派息。收到此股息后,我的公司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回答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的通知
“(财税[2008] 159号规定:“其次,合伙企业应将每个合伙人作为纳税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采用“先分后税”的原则。您的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应获得公司股利,包括股利,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借款:银行存款
贷款:投资收益
支付企业所得税。
中国目前有两种所得税率。一种是一般所得税税率25%,即应将利润总额的25%作为税收上缴国家财政;其他非居民企业适用20%的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公司的合格税率为20%;国家重点关注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适用税率为15%。当企业的经营条件相同时,所得税率较低的企业的经营效率会更好。
扩展配置文件: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支出不可扣除:
1.资本支出。指纳税人的购置,固定资产建设和外国投资支出。企业的资本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而应通过折旧逐步摊销。
2.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指纳税人用于购买无形资产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种费用。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转移,不直接扣除,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3.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的减值准备,在转为重大损失之前,不得扣除税项。
4.对非法操作和没收财产的罚款。纳税人违反州法律。法律,法规,有关部门的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不予扣除。
5.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违反国家税收规定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机关的罚款以及上述以外的各种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6.自然灾害或事故中有偿的部分。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的纳税人不得从保险公司扣除税款。
7.超过国家扣除额的公益和救济捐款,以及非公益性和救济捐款。纳税人用于非公共福利,救济捐款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捐款。不允许扣除。
8.各种赞助支出。
9.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