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款规定的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的企业的收入,从该项目获得第一笔生产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营业收入,以及第六年,公司所得税减半。本条所称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项目的企业,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扩展答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所指的国家支持的公共关键基础设施项目,是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和公路基建项目,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工程。这里的电是指核能,风能,水能,海洋能,太阳能,地热能,不包括火力发电。
通常,在施工期间将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补偿费和土地使用税,并且后续发电产生的收益也将产生税收。一般来说,地方政府将实行三免三减的政策。一些经济较好的地区有额外的电力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