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税务局要求您的单位核实公司所得税的支付,则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填写表格并将其盖章生效。
是的,完全没有问题。多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十大税案中有许多已获准收税。
的法律依据是
《税收征管法》第35条如果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税务机关有权核实其应纳税额:
(1)不必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来建立帐簿;
(2)应当建立帐簿,但不能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帐簿;
。。。。。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通过批准的收款方法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是下一个最佳方法。在没有事实证据的情况下确定批准的收税人的应纳税额。根据批准的税款征收刑罚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立法意图。在诉讼方面,税务机关冒着败诉的巨大风险。对于他的代表观点,请参见《中国税务新闻》。2008.07.30张文华的著作“基于批准的税额有很大的惩罚风险”
在审计实践中,许多城市和市政当局已征收税款,并对逃税行为处以罚款。最有代表性的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他们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监督下执行了法律,并在《中国税务新闻》批准收税后多次发布了处罚通知。
新成立的公司向IRS申请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批准后,默认情况下通过审核收取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被批准征收所得税,则纳税人将收到应纳税的“企业所得税评估表”,并将其填写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核查评估表”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税务机关各自持有,另一方交由纳税人执行。主管税务机关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待命人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所得税征收批准书评估表》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每个家庭进行分类,审核和核实,提出评估意见,并报县税务机关审核确认。 。
如果您的公司未收到税款“企业所得税核查评估表”,则默认情况下应通过审核收集公司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