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环节税费

提问时间:2020-03-08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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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8 01:58
最佳答案

扩散:忙碌的会计人!年报刚结束,马上又来61条税收政策!

在6月的年度报告发布之后,即将推出61种税收政策!会计朋友,请收藏!

1

阐明与国家和地方税收合并相关的事项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征收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收与管理制度的改革计划,目前的税收机构改革正在全面进行。根据工作部署,各省,市,县的新税务机构将依次完成挂牌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制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部门某些规定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某些税收监管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

2

企业委托国外的研发活动

产生的额外研发费用可以扣除

委托国外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应当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已委托的海外研究开发费用。

不超过中国合格研发支出三分之二的海外委托研发支出的金额,可以按照规定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上述费用的实际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确定。

委托国外研发活动应当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委托人应当向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有关事项应当依照技术合同确定和登记管理办法以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企业在申请年度优惠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修订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 )手续并留作以后参考。

《财政部和财政部科学技术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将境外研究开发费用减免税及相关政策委托的通知》(财税[2018] ]第64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宣布退还这18个行业的增值税预提税!

序列号

行业名称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

1

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制造

2

制药业

3

化纤制造

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

金属制品业

6

通用设备制造

7

特种设备制造

8

汽车制造业

9

铁路,船舶,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

电气机械和设备制造

1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

仪器制造

1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5

研究与实验开发

16

专业技术服务

17

技术推广和应用服务行业

18

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

为了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将于2018年底退还某些行业的剩余增值税抵免额

在增值税退税期结束后退还税收抵免的行业包括设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公司。纳税人的信用等级为A或B。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税收抵免。最终税收抵免的当前退款期是根据最终税收抵免和纳税人上次退税期的退款率计算的。税额是有上限的。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部分行业退还增值税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70号)

4

员工教育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已调整为8%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8%的职工教育经费;如果超过,则可以稍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教育资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1号)

5

新购商品少于500万元

一次性扣除设备和电器

如果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和装置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则一次性费用计入当期成本,以计算应税收入折旧不按年扣除,折旧不再按年计算;单价超过500万元的,执行《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实施《关于印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06号)和其他有关规定。

这里提到的设备和器具是指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设备和器具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4号)

6

两项印花税优惠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五十分之一的税率扣除的基金账簿贴花减半征收印花税,对其他按五元扣除的账簿贴花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少和免征商业书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 50号)

7

继续推行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图书批发和零售将免征增值税。

由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科学协会开展的科普活动门票收入和科普活动门票收入免征价值-加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推进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3号)

8

继续实施企业改制和重组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非公司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公司)改组为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改制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以下简称房地产)的改制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所指的整体重组是指不改变原始企业投资主体并继承原始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2.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协议,如果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并且原始企业的原始投资实体继续存在,则原始企业将不会将房地产转让或更改给该企业。合并企业。土地增值税。

3.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协议,该企业分为两个或多个与原始企业具有相同投资实体的企业。对于原始企业,将房地产转让或更改为单独的企业。税。

4.单位和个人在重组和重组时对房地产进行投资,并且不会为将房地产转移或投资至被投资企业而征收土地增值税。

5.上述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改革和重组不适用于房地产转让双方均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况。

6.企业改制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宣告土地增值税时,重组前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及相关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费用。扣除为企业的“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在经过省级(包括省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且国家以股份形式投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的改组和重组过程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土地增值税申报,以土地为股份价格时,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评估价,作为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

申请纳税申报时,企业应当以土地出让金的价格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批准的评估价格。无法提供批准文件和批准的评估价格的,企业不得扣除。

7.企业在申请上述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将房地产转让中双方的营业执照,重组协议或同等文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房地产所有权和价值证书,以及转让方的重组和重组。获得土地使用权(副本)和其他书面材料之前已支付土地价格的书面证据。

8.本通知中提及的原始投资主体和同一投资主体是指投资者在企业重组和改组前后均未发生变化,并且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投资实体的存在意味着原始投资者必须存在于重组后的企业中,并且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7号)

9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建立

《资源税征收管理规定》

进一步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

《资源税征收管理条例》分为26条,明确了认定的销售范围,扣除的条件,扣缴和支付的原则,确定应税价格的方法。应税产品,以及标准报关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风险管理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10

税收优惠和税收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对科学技术人员的科学技术成果的现金奖励进行现金转化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公告》,以便纳税人能够准确地理解和享受税收政策。及时

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单位向科技人员给予现金奖励时,该单位应在实际发放实际现金奖励的下个月的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备案。关于“科技人员因职务转换而获得现金奖励的个人所得税”。保留“表格”中的相关认证材料,以备将来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现金奖励技术成果转化为现金奖励的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

11

收据,内部收据,分开的发票等。

也可以用作税前扣除证明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抵扣券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经营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税前抵扣券管理办法》。所得税”

主要内容:

首先,很明显,付款收据,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用作税前扣除凭证,这将减轻纳税人的税负。

其次,针对税前抵扣券的类型,填写内容,获取时间以及重新签发和重新签发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法规,这有助于企业增强财务实力。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降低税收风险。

第三,在企业未获得外部证书或未获得不符合要求的外部证书的情况下,该文件提供了补救措施,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2

缴纳50%的税!

科技成就现金奖励优惠政策来了!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从科技成果转化的收入中为科技人员提供现金奖励,可以扣除50%的收入作为科学技术的月薪和工资收入。和技术人员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了进一步支持国家公共企业家精神和公共创新战略的实施并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已经依法批准了非营利研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设立。科技人员从专业科技成果转化中获得的现金奖励,可以减少为当月科技人员的“工资收入”和个人所得税的50%。可以依法付款。

“财政部和科学技术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现金奖励转换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 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现金奖励技术成果转化为现金奖励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0号)

13

针对风险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人的相关税收政策

(1)如果公司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直接投资了2年(24个月,下同)的种子或启动技术企业(以下简称为启动技术企业) ,可以按照持股2年的当年,从公司拥有的风险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投资额的70%;如果该抵扣在当年不可用,则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该抵扣。

(2)如果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企业(以下称为合伙制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直接投资了一家初创科技公司两年,则合伙制风险投资的合伙人企业应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合法合伙人可以从合法合伙人在风险投资中所占的份额中减去对初创科技企业的投资的70%;如果本年度少于扣除额,则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从合伙人风险投资企业分享的营业收入中扣除其对初创技术企业的投资的70%;如果扣减在当年不可用,则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免赔额。

(3)如果天使投资人通过股权投资直接投资了一家初创技术公司两年,则可以将转让初创技术公司股权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70%投资额的多少;如果扣除额不足,则可以在取得启动技术企业股权转让的应税所得时结转。

如果天使投资人向多家新兴技术公司投资,则对于已被取消和清算的创业技术公司,尚未扣除天使投资人投资额的70%,从取消和清算之日起在36个月内,将减去天使投资人从其他初创技术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获得的应税收入。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5号)

14

个人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自2018年5月1日起,上海,福建省(包括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的个人延期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项目已经实施。试用期暂定为一年。

试点地区的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基金帐户购买了符合要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个人,可以在扣除某些税款之前扣除;个人商业养老基金帐户中记录的投资收入暂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获得商业养老金时,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延税商业捐赠试点计划的通知保险”(财税[2018] 22号),

15

由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拖车购买可获得车辆购置税50%的折扣

为了促进直接运输的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并降低物流成本,从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购买拖车的车辆购置税将减半。购买日期应根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关税特别付款表”或其他有效凭证的签发日期确定。拖车是指无动力车辆,通常可以通过汽车牵引来使用,并用于运载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降低拖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

16由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新版本的企业所得税的每月(每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报表及其他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税法

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购买烟草的单位是烟草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烟草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84号总统令)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吨税法》

自2018年7月1日起生效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港口进入港口的船舶应依法缴纳吨位税。吨税由海关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85号总统令)

19

国家税务总局

澄清了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的事项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国家税务总局修改了申报表。

首先,将“增值税申报表(I)的补充信息”(此期间的销售明细)的第1栏,第2栏,第4a栏和第4b栏的项目名称调整为“ 16货物和加工,修理及维修服务的百分比“”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服务的16%“”货物和加工,维修和修复的服务程序的10%“”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服务的10%“ 。同时,不再填写第3列中“ 13%税率”的相关列。

第二步是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3)的补充信息”(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详细信息)的第1列和第2列中的项目名称调整为“ 16%税率。项目为““ 10%税率项目”。

第三,当纳税人申报适用的原始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的17%和11%时,请在调整申报表前后根据对应关系填写相关栏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20

海关停止进口进口的租赁飞机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自2018年6月1日起,对1500(少于一年的租赁),1523(租赁贸易),9800(租赁税)(海关关税:8802)的租赁的进口申报进行监视的方法停止征收进口增值税。进口租赁飞机的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应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的增值税政策组织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租赁飞机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4号)

二十一

调整增值税率

自2018年5月1日起,如果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或进口商品,则原来的税率将为17%和11%,税率将分别调整为16%和10% ;对于农产品,如果最初采用11%的扣除率,则将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以16%的税率购买用于生产,销售,加工的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按12%的扣除率计算;原来的17%税率适用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出口商品的原始出口税率是11%,出口退税率是11%,跨境应税行为是将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

二十二

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年增值税在500万元及以下

为了完善增值税制度并进一步支持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注册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中小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增值税条例》,在12月31日之前,可以将纳税人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并将未扣除的进项税额转出。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 33号)

二十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单

表对表比较,票对表比较,表对税比较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将进行表对表比较,车票对表比较和表对税比较。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比较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税收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比较管理办法(试行)》。 ”。表比较,声明形式之间和之内的逻辑关系的比较;机票比较,各种发票,凭证,申请资格和其他信息与申报表的比较;表税比较,当前申报的纳税额和本期实际仓储税比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比较申报的行政操作程序(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申报表比较操作和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税总函〔2018〕94号)。

二十四

税务总局澄清一般纳税人

几个问题,例如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

关于统一小规模增值税征税标准后的征收和管理操作问题,总局发布了相关公告进行澄清。

详情如下所示:

1.明确一般纳税人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

2.纳税人转移登记程序;

3.一般纳税人重新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从转让登记之日的下一个期间起,将按照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计算并缴纳增值税;税;

4.关于未申报抵扣或扣留进项税的注销纳税人的处理;

5.在子注册后的一般纳税人期间,处理子注册纳税人的销售折扣,中止销售或购买的退款;

6.转让登记后,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的税收控制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7.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连续十二个月或四个季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8.税率调整前通常以原始税率开具发票的企业。如果发生销售折扣,中止,退货或开票错误,则会以原始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一般纳税人在调整增值税税率之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原始适用的税率重新开具增值税应税销售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25

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7%和11%如何申报

企业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 )项目名称的第一列,第二列,第四列和第四列的期间销售明细)调整为“商品和加工修理服务的税率为16%”“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税率为16%”““商品及加工,修理,修理和分销服务的税率为10%”,“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的税率为10%”。同时,不再填写第3列中“ 13%税率”的相关列。

实施本公告后,当纳税人申报适用的原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17%和11%时,应根据纳税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填写有关栏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26

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出口退(免)税问题

如果将一般纳税人重新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为注册纳税人),则在一般纳税人有效期内,应退还增值税退税的商品和服务的出口(免税)税政策,并且适用的零增值税税率将会出现跨境应税行为(以下简称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应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和办理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从下一期的转移登记日起,已登记的纳税人出口商品,服务和劳务的转移应遵守增值税免税规定,增值税申报应按照现行的小额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办理。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27

优化出口退税(免税)服务

进一步简化出口退税(免税)程序

国家税务总局简化了出口退税(免税)程序,以优化出口退税(免税)服务。

为了进一步实施税制的“分权服务”改革,优化出口退税(免税)服务,简化出口退税(免税)程序,继续加快退税进度,并支持国外贸易出口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相关公告取消部分出口退税(免税)税收事宜和形式,如下:1.取消出口退税(免税)预先声明; 2.取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提交; 3.取消提交进口货物报关单(仅适用于加工贸易); 4.取消提交“出口退税采购批次申报表”; 5.在没有相关电子信息申报文件和材料的情况下取消提交。

同时,简化了出口退税(免税)税项和表格,具体如下:1.简化了“出口退税(免税)税申报表”。2.简化了年度饲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流程和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免税)宣言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28

继续实施动画行业的增值税政策

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动漫公司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出售了自己开发的动画软件,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实际税负超过3%的情况,将执行征税和退税政策。

从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动漫公司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出售了自己开发的动画软件,并按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实际税负超过3%的情况,将执行征税和退税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38号)

29

可以选择销售抗癌药物

计算和支付增值税的简便方法

自2018年5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抗癌药物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选择以3%的简单税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了一种简单的方法来计算和支付增值税后,便无法在36个月内进行更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47号)

30

好消息来解决和解决!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

不再需要执行备案程序

企业通过采用“自我区别,享受声明和保留相关材料以供将来参考”的方法享受优惠待遇。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和有关税收规定,对是否符合优惠条件规定的条件作出自己的判断。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中列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并通过提交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根据这些措施的规定,收集并保留了相关信息,以备将来参考。这些办法适用于2017年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结汇及以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经修订的公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31

好消息来解决和解决!

已不再提交扣除资产损失的声明

由企业保留,以备将来参考

在2017年及以后的企业所得税结算中,企业向税务机关报告以扣除资产损失,并且不再报告有关资产损失的相关信息。有关信息将由企业保留,以备将来参考。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只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详情和税收调整明细”,无需填写。不再提交有关资产损失的相关信息。有关信息将由企业保留,以备将来参考。企业应保持资产损失的完整信息,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留和保存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信息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32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包含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商,经纪人和拍卖公司应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为二手车销售开具统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33

将税收抵免等级更改为A,B,M,C,D

添加M等级的税收抵免等级,并将税收抵免等级从A,B,C和D更改为A,B,M,C和D。

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通知,将新成立的企业,全年没有营业收入的企业以及对税收抵免评估范围采用企业所得税批准措施并添加信用资产的企业包括在内。同时,明确了上述企业税收抵免的评估期限。添加M级的税收抵免。 M级税收抵免适用于未经历《信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不诚实行为的新建企业,以及当年无生产经营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为70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抵免评估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

34

国家税务总局针对税收事项编制了“最大运行清单”

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税收事项“最多处理一次”是指纳税人“清单”范围内的事项。根据完整的数据并符合法律接受条件,只需要去税务机关一次。“列表”包括五个类别中的105个项目:报告类型,发票类型,声明类型,记录类型和证明类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

35

SAT阐明了“实益拥有人”的条件和标准

为了在税收协定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方面规范“受益所有人”概念的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文件,明确规定了“受益所有人”的条件和确定标准。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在2014年4月1日当天或之后发生了需要对税收义务或预扣义务进行税收协定处理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

36

澄清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的问题

从四月申请期开始:

纳税人在申请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支付表”及其附件。

享受减免成品油消费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当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32号)“本期减免(免税)的详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37

所有成品油发票都必须通过

在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

成品油的发票模块

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精油发票必须通过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的精油发票发行模块发行。

为了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和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对所有成品油的生产,批发和零售进行税收监控和管理的全过程发票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进行管理系统中发行了产品油发票发行模块。

1.发票的“单位”列应选择“吨”或“升”。蓝色发票的“数量”列是必填字段,而不是“ 0”。

2.成品油分销公司应于2018年3月10日之前更新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清单(不包括尚未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专用付款单据的产品)进口消费税)成品油库存)已输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3.自2018年3月起,成品油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支付表”和随附的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38

解释

合作伙伴或股东的范围

自2018年3月1日起,符合以下条件的税务会计事务所可以作为税务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

(1)行政事务的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应为税务会计师;

(2)头3年内不对与税收相关的专业服务进行税收行政处罚;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公司行政登记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号)

39

享受税前技术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

减免优惠政策的详细信息

技术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尚未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根据法规的实际扣除额,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在31期间,实际金额的75%将在税前扣除;如果形成无形资产,则在上述期间内,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税前摊销。

省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应在5月31日前根据自我评估信息(修订后的自我评估信息的修订提交日期)完成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的公告。 5月31日保证合格企业准时入境享受图书馆优惠政策。第二条还规定,省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企业的成立日期和企业的成立日期,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注册号(以下简称注册号)进行标记。自我评估信息的提交日期。如果是在存储年之前建立的,并且在5月31日之前提交了自我评估信息,则注册号的第11位数字(左侧数字,下同)为0;它在存储年份之前建立,但在6月1日(含)之后提交了自我评估信息如果注册号为A,则第11位数字为A;如果是在存储年份建立的,则注册号为B。仓库中登记号为11位的企业可以享受上一年度结算中增加技术型中小企业税前研发费用减免比例的政策。

《财政部和科技部科学技术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税前扣除率的通知》(财税[2017]第.34)

《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中小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

40

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有明显关系

所得税政策问题

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但未盈利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其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且经营期超过15年。公司所得税可免税一到五年,公司所得税可在第六到第十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并享受有效期至到期日。

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但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以下且未盈利的IC制造企业,从获利年度的第一年到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三年到第五年,公司所得税按法定税率25%减半,并一直享受到到期为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27)

41

清除收费电子发票的进项税减免

自2018年1月1日起,将根据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所述的增值税,从纳税额中扣除纳税人支付的公路收费。

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如果纳税人暂时无法获得通行费的公路通行费电子增值电子发票,则可以根据所获得的通行费发票获得纳税人支付的通行费(不包括财政票据,下同)票据上显示的费用金额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的: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显示的金额÷(1 + 3%)×3%

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纳税人支付的一级和二级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果暂时无法获得高速公路通行费的电子通行费发票,则可以使用获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费用金额可根据以下公式从进项税中扣除:

一级和二级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可抵扣进项税费=一级和二级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发票上显示的金额÷(1 + 5%)×5%可以根据根据以下公式获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指示的通行费扣除纳税人支付的

过桥通行费:

桥梁和大门过路费的可抵扣进项税费=桥梁和大门过路费发票上显示的金额÷(1 + 5%)×5%

收费电子发票有两种类型:

1.在左上角标记“通行费”一词,税率栏显示适用的通行费率或征费率电子发票(税费电子发票)。

2.左上角没有“通行费”,税率列显示“非应税”通行费电子发票(非应税电子发票)。

无法扣除免税的收费电子发票。收费电子发票的扣除方法,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电子收费增值电子发票等有关事项的规定执行。(交通运输部2017年第66号公告)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符合条件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在360天内从签发之日起。当日登录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并选择扣除费用的电子发票信息。根据有关规定,某些不使用网络进行纳税处理的纳税人可以将税控设备交给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的税务服务部门,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该值电子方式处理通行费。增值税发票选择和确认平台(税务局)。发票选择确认。收费公路的进项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免政策,依照国务院财税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宣布电子收费公路的进项税减免额,应在纳税申报期间填写在“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II)的补充信息”(当期进项税额明细)中。匹配的增值税发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租赁增值税抵扣的通知》(财税[2017] 90号)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收费公路通行费和增值税电子通用发票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

42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管理相关问题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交审查申请。如果没有提出审查申请或不合格的审查,则其免税资格将自动失效。

对非营利组织的免税地位的重新审查应按照首次申请免税地位的要求进行。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13号)

43

捐款支出占年度利润的1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和扣除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5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将采用公益社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组织或者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组织的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年度利润总额中超过12%的部分,可以在结转后三年内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在计算公益捐赠支出的扣除额时,应当扣除上年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44

中国的长期定居专家进口了一辆私人用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

在申请个人使用的进口汽车免税程序时,除了要按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38条修正案),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颁发的专家证书。“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颁发的专家证书”是指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颁发的专家证书,或者在试点地区如青岛;2017年4月1日后,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签发了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长期结算专家的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4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删除两种形式

自2018年2月1日起,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启动营业税改革试点增值税试点后有关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号)。 。13)1“扣除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地产)的进项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7号),“本期间可抵扣进项税额结构详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申报相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3号)

46

航空公司收取的退款费用应开具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已售出票但其顾客未消费逾期运输收据的逾期运输收据的纳税人应按照“运输服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从客户那里收取的退款和手续费收入,应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租赁增值税抵扣的通知》(财税[2017] 90号)

47

扣除固定资产租赁和房地产进项税的新规则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租用固定资产和房地产,这些资产既用于一般税收计算方法,也用于简化税收计算方法,免税项目,对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允许从进项税额中全额扣除进项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租赁增值税抵扣的通知》(财税[2017] 90号)

48

证明纳税人已成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由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验证后保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用作证明纳税人成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证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和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

49

发票要求税码缩写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商品和服务签发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税种分类代码相对应的缩写将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面上的“商品名称或应税服务,服务”或“项目”中。附有简称的“商品和服务税分类法典”载于附件

纳税人出售金项链,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产品名称为“金项链”,所选商品和服务的税种分类代码为“金银首饰”。此分类代码的相应缩写是“珠宝”,然后将显示“ *珠宝首饰*金项链”,并将其打印在增值税发票面上。如果纳税人错误地选择了另一个分类代码,则发票面上会出现明显的错误,例如“ *钢*金项链”或“ *计算机*金项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50

恢复车辆购置税的10%法定税率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排量为1.6升或以下的乘用车恢复车辆购置税,将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少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和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 136号)

51

金融机构

折扣,重新贴现企业增值税政策

4.自2018年1月1日起,如果金融机构需要开具贴现利息的发票以进行贴现和重新贴现,则贴现机构应按其全部金额向贴现者开具一般增值税发票票据贴现利息的百分之一。折扣机构根据全额贴现利息向折扣机构开具一般增值税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了贴现和再贴现业务,并根据其在实际持有票据期间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来支付增值税。上述政策变更后,为了满足折扣者对账单全额的需求,很明显,当折扣者申请发票的第一次折扣时,折扣代理商应向发票商开具一般增值税发票。折扣商按照票据上的全部折扣利息金额计算。折扣后的全部利息将作为一般增值税发票发送给折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活动免征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

52

继续推行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

普通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如果税款是按照规定计算的,或者采用简化的税款计算方法,则应实行一次性备案制。

自2018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已实施了一次性备案制,无论他们是采用还是选择采用简化的税收计算方法。纳税人只需按照简化的税收计算方法在首次纳税申报之前,先向组织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其他适用或选择采用简化税率计算方法的建筑服务将不予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税额计算方法备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

53

继续实施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增值税政策

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20,000元(含)至30,000元之间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将继续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76号)

54

支持与小型和微型企业融资相关的税收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和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的印花税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77号)

55({}}增值税普通发票(折票)的发票代码已调整为12位数字

自2018年1月1日起,一般增值税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已调整为12位,而税务机关库存的10位普通增值税发票(折叠后的)已调整为并调整了纳税人未使用的发票代码。门票)可以继续使用。

为了方便纳税人发票的使用,纳税人可以使用印有单位名称的普通增值税发票(折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通过增值税发票进行管理。 ”及其详细的实施规则。发行了新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

56

继续推行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已将批准“继续扣减过期增值税抵扣证”的权限下放给省税务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实际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增值税抵扣券(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付款单和汽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了进行核实,确认或审计比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并逐级上报后,经省税务局核定和审核,比较配套的增值税抵扣券,使纳税人可以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与增值税消费税有关事项程序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36号公告)

57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机构某些业务的增值税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公司已为海外航班部门提供了机票代理服务。所获得的总价和超出价格的费用将从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海外航班中扣除。机票结算和相关费用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租赁增值税抵扣的通知》(财税[2017] 90号)

58

阐明资产管理产品的增值税政策

截至2018年1月1日,经营资产管理产品和某些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提供的贷款服务的资产管理产品经理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确认销售。

提供贷款服务,其利息和自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收入作为销售;股票(不包括限制性股票),债券,资金,对于非商品期货,您可以选择根据实际购买价格或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股票的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的股票)计算销售量是停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债券估值(由中国债券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净值,非商品期货结算价作为购买价格来计算销售量。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租赁增值税抵扣的通知》(财税[2017] 90号)

59

农业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再保险费收入

免征增值税

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的担保费收入来自农民,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发行的融资担保,发行债券以及融资担保由重新担保人提供的重新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租赁增值税抵扣的通知》(财税[2017] 90号)

60

社会团体收集的捐款

免征增值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组织收取的会员费免征增值税。发出本通知前征收的增值税可以从随后几个月的应付增值税中扣除,也可以退还。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租赁增值税抵扣的通知》(财税[2017] 90号)

61

继续推行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对与永久机构,运输和航空运输,税收协定中的艺人和运动员以及适用于合伙企业的税收协定有关的事项作了进一步的澄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重要发布:2020年,18种税最新税率表、征收率、预征率!_所得

指南:当前的税收介绍和税率!

公司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

国家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并处理国家与公司分配之间的关系是一项重要的税收。

在2007年底之前,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是针对内资和外资企业分别制定的。外资企业受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约束。“,内资企业适用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各种企业的发展提供统一,公平,规范的税收政策环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国务院于2007年1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该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08年起施行。从1月1日起生效。

企业所得税是对国内投资企业和业务单元的生产和营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根据日历年和税率(基本税率)计算公司所得税(总公司的集体税)25%),税收优惠,税前扣除,海外所得税抵免,特殊的公司重组政策,特殊的税收调整以及在每年5月31日或之前完成的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获得的应税收入征收的税款。

在1950年国务院颁布的《税收管理实施政策》中,列出了对个人收入征税的类型。但是,由于中国的生产率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已经实施了低工资制度。尽管已经建立了税收,但尚未征收。直到1980年,为了适应中国的经济振兴和对外开放政策,中国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法》监管税规定。

在上述三项税收法律法规实施后,它在调整个人收入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分为内部和外部个人。两组税收制度不统一,税收负担不够合理。为了统一税收管理,公平的税收负担,规范税收制度,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定》。 《个人所得税法》,1993年10月31日。在同一天发布了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它规定该标准将于1994年1月1日生效。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作了第二次修正,规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间和方法,应在国务院规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主要修正如下:从8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二是进一步扩大纳税人自我申报的范围。修订后的新税法将于2006年1月1日生效。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作了第四次修订,其中包括原税法第12条,“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时间”。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减征,暂缓个人所得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规定。理事会据此决定降低利息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个人税法进行了第五次修订,将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从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月,自2008年3月1日起生效。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六次修订,将工资薪金扣除标准从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了薪金所得税率的结构,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和营业收入的所得税率,并相应地订立了合同和租赁的所得税率,并延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期限在下个月内从15到15申报并缴纳税款它将于2011年9月1日实施。

1.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根据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去费用,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人民币60,000元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累进税率在3%到45%之间(详细信息,请参阅个人所得税率表1);居民个人获得综合收入并每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有扣缴义务人,每月或一次性的预扣税预扣税(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税率见表3)。{2}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性收入和薪金所得,应税所得是月收入减去支出余额的五千元;二次收入的金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综合收入)”,以月度转换为基础计算应纳税额(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个人所得税率表4”)。

3.营业收入是指每个纳税年度后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并采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详情请参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

4,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的,支出减少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5.财产转让收入是指应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比例税率计算,税率为20 %。

6.对于利息,股息,股息和或有收入,每种税额均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比例税率计算。税率为20%。

1,适用的个人居民取得综合收益,即扣除每个纳税年度的支出60,000元及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适用的预扣和居民个人工资的薪金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

3.适用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居民,如果他们选择将其纳入年度综合收入中以计算和缴税,则将获得该年度的一次性奖金;

4.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居民将获得当年的一次性奖金,并计入当年的综合收入中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5.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居民个人获得了符合相关要求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奖励和其他股票激励措施,但并未计入当年的综合收益。全部金额将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来计算和纳税;

6.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获得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按年支付,并使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和纳税。

因定居国外或在其去世后,个人获得的一次性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应使用其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指定的一次性年金个人帐户余额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额。

7.个人和雇主终止劳动关系并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贴和雇主发放的其他补贴),该收入不到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3倍。前一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倍的,不计入当年综合收益,单独计算综合所得税税率表。

8.个人通过提前退休程序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根据提前退休程序与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实际年数平均分配。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并分别适用综合所得税。费率表计算税金。

适用营业收入。本表所称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从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1.适用于居民个人劳动报酬的预扣和预付款。

2.另外:在支付居民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时,应按以下方式每月或每月预扣预提税:应从收入中扣除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支出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收入减少了70%。减免费用:预提税时,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扣除额为800元;如果每次收入都在4000元以上,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应税收入:手稿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和每个收入额的预扣应税收入预扣收入,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中获得的预扣税率为20%。

1.非居民个人的薪金,工资,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根据该表按月计算的。

2.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全年的一次性奖金收入,该收入不包括在该年度的综合收入中。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获得的金额。合并每月所得税税率表;

3.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每月接收公司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使用月税率表计算税金;如果他们每季度收到一次,则平均分配到每个月并每月收到一次税额是通过应用每月税率表来计算的;

1.出售由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类或动物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产品。

2.寄售商店出售寄售物品(包括个人寄售物品)。

3.典当行出售死者物品。

4.出售县级或县级以下自产小型水力发电机组生产的电力。

5.出售内部生产的自来水。

6.销售自产建筑以及用于建筑材料生产的沙土和石材。

7.出售由沙子,土壤,石头或您开采的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自产砖,瓦和石灰(不包括粘土实心砖和瓦)。

8.出售自产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9.血液采血血浆站出售非临床人类血液。

10.制药公司出售生物制品,兽药公司出售兽用生物制品,并出售抗癌稀有药物。

1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自来水费,扣除由外部方支付的自来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金额,根据简单税法费率计算需缴纳增值税。

除了上面的项目1-11是销售商品,以下是销售服务。

12.获授权的动画公司提供的服务,用于开发动画产品以及在中国转让动画版权。

13.提供城市电影放映服务。

14.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对在飞行员之前开始的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15.提供非学位教育服务。

16.提供教育支持服务。

17.公共交通服务。包括轮渡,公共汽车,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8.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发行服务以及文化和体育服务(包括在场馆经营索道,渡轮车,电瓶车,游轮等的纳税人的收入)

19.以包括在业务改革试点改革之日之前的有形动产为主题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20.在纳入业务改革试点改革之日之前尚未执行并签署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1.以明确的合同工作的形式提供建筑服务,用于建筑项目的供应和旧建筑项目。

22.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商为建筑物的基础,基础和主要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如果建设单位自行购买全部,部分钢材,混凝土,砖石材料和预制构件,则适用简单的税额计算方法税。(非可选)

23.一般纳税人在出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根据A供应项目选择的简单税费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4.在销售自行生产的机械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应分别对机械设备的销售和安装服务进行会计处理。可以根据为供应项目选择的简单税收计算方法对安装服务征税。

25.一般纳税人在出售外包的机械设备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按照并行经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了机器设备的销售和安装服务,则可以根据第一个供应项目选择和应用安装服务税额计算方法。

26.中国农业银行的“农业,金融和农村金融部”改革试点中包括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支行和单一计划的城市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的县支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社县分区),向农民,农村企业和各种农村组织提供贷款利息收入。

27.资产管理产品经理在经营资产管理产品过程中的增值税应纳税行为应暂时采用简化的税额计算方法,并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28.非企业单位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认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版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29.非企业单位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30.利息收入来自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的与农业有关的贷款。

31.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银行,农村互助合作社,由拥有全部资金的银行机构设立的贷款公司,法律机构县(县级城市,地区,旗帜)及以下县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3)3%税率减去2%税率

1.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出售了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

2.在2008年12月31日之前被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中的纳税人,在其扩大了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之前,出售其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区域。

3.出售自己使用且根据《规章》第10条不可扣减且未从进项税中扣减的固定资产。

4.购买或生产自制的固定资产的纳税人是小规模的纳税人,被视为出售固定资产的一般纳税人。

5.一般纳税人出售其在业务改革试点改革纳入之日之前使用和获得的固定资产。如果上述

的二手固定资产销售以3%的征税率应用简化方法并降低2%的征税增值税政策,则可以免除减税,而以3%的征税率可以免除简单方法,并且可以签发增值税专用发票。

6.纳税人出售二手商品。

(4)1.5%的税率减去1.5%的税率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租房以将应税金额减少1.5%。

(V)流行期间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率

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底,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的税率将从3%降至1%。

三,提前率顾名思义,

预收税率是适用于“预收税”的“税率”。例如,根据现行法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先支付增值税的项目。支付增值税。根据现行法规,对于不需要在提供建筑服务的地点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在收到预付款时会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IV。增值税适用抵扣率

1.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的税率为9%。

2.纳税人以13%的税率购买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农产品的农产品,应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附:纳税人按照以下规定购买农产品并抵扣进项税

(1)除本条第(2)款的规定外,如果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并获得一般纳税人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进口发票,海关特殊进口增值税支付书上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化税率计算方法缴纳增值税,并按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额的,应当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根据上述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得出的;取得(出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置发票的,进项税额按照农产品购买价格和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买发票上注明的9%的扣除率计算。。

(2)进项税是由纳税人按照纳税人为生产或委托加工商品而购买的农产品的10%税率,按13%税率计算的。

(3)继续促进对农产品进项增值税的试点扣除,如果纳税人已经对购买的农产品进项增值税实施了批准的扣除,则仍应按照“财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农产品进项税额增值税试行的意见。《扣除办法通知》(财税[2012] 3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减免税批准审批中试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2] 38号) 2013]第57号)。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审批减免试行办法》(财税[2012] 38号)调整为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扣除率。 )至9%;对(3)中指定的扣除率的调整按照本条(a)和(b)的规定执行。

(4)纳税人从批发和零售购买的蔬菜以及一些适用于免税政策的活肉和鸡蛋中获得的普通发票,不得用作计算进项税额抵免的凭证。

(5)纳税人同时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和销售或委托加工的13%的应税货物和服务用于生产和销售其他货物的纳税人,应分别为生产和销售或委托加工的13%的费用核算税收商品农产品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的进项税。如未单独计算,则以海关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特殊进口增值税专用税款簿中规定的进项税额为进项税额,或者为农产品购进价和农产品购进标明的9%扣除额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进项税率。

(VI)《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第2款(c)项和本通知中提及的销售发票是指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适用由农业生产者出售自己的农产品并开具普通发票。

营业税

消费税是对某些特定消费品和行为征收的间接税,在国际上普遍使用。

1950年1月,中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征收特殊消费税。当时,征税的范围仅限于对消费者活动的征税,例如电影,戏剧和娱乐,舞厅,宴会,冷食和旅馆。1953年修订税制后,该税制被取消。1989年,针对当时流通领域彩色电视机和汽车供应短缺的矛盾,为了规范消费,2月1日对彩色电视机和汽车征收了特殊的消费税。由于彩电市场的供需形势,随着改进,1992年4月24日废除了彩电的特别消费税。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总结经验,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同年12月25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1日起对11种需要限制或调整的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可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合理调整消费行为,正确引导消费需求,间接调节收入分配,引导投资流动。消费税加上增值税,营业税和关税构成了中国的新的营业税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的通知》政策”(财税[2006] 33号),自2006年起自2010年4月1日起,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高尔夫球和高尔夫设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游艇和高档手表已计入消费税范围。取消了护肤和护发产品的税项,将税项的数目调整为14,并调整了酒,汽车,摩托车和汽车轮胎的税率。

消费税适用于某些类型的商品的生产和进口,包括:烟草,酒精,高档化妆品,珠宝,鞭炮,烟火,汽油和柴油及相关产品,摩托车,汽车,高尔夫设备,游艇,豪华手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油漆。可以根据产品类型以及产品的营业税和/或销量来计算消费税。除关税和增值税外,某些商品还需缴纳消费税。

营业税

营业税是指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营业额(销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就征收营业税。1958年,税制改革并入了统一的工商业税。 1973年,统一的工商税与其他几项税合并为工商税。尽管营业税不作为单独的税而存在,但基于营业收入的征税制度仍然存在,并已成为营业税的组成部分。1984年工商税制全面改革后,营业税从工商税中分离出来,恢复为独立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原来的营业税已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新形势的需要。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在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生效。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全面启动了业务改革试点改革,所有营业税行业已改为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额征收的税款。其主要目的是为城市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筹集资金。

1985年2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该规定于1985年1月1日生效。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有效筹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改善城市设施外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即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的,并按一定比例计算和缴纳。缴纳流转税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税率根据不同地区分为三个等级:纳税人位于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位于县,镇的,税率为5%;

教育附加费

教育附加费是根据纳税人实际支付的营业税(即增值税和消费税)按3%的附加费征收的。缴纳流转税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是纳税人,需要额外的教育费用。

此外,所有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规定缴纳地方教育补助金,具体附加费率由各省市规定。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的有偿使用并获得增值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款。

在1980年代后期,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开始形成并逐渐改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由于缺乏计划的土地供应,大量的租赁,土地转让费的低价以及国有土地收入的损失。开发利用率低;房地产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行为不佳,“炒作”风过大,影响了房地产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控制房地产过度投机行为,国务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的精神,发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土地增值税是指从有偿转让或出售不动产获得的收入减去“扣除项目”后,对“增值收入”按30%-60%的累进税率征收的税款。

(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的“扣除项目”包括: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款项;房地产开发成本;财务成本(例如利息,可以在某些情况下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成本(即销售和管理费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扣除。最高扣除额为土地使用权支付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通常为印花税);和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前两个金额的总和额外扣除20%。

(2)旧房转让的可扣除项目包括旧房的评估价格和转让中支付的税款。在将1973年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纳入工商业税后,城市房地产税仅对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个人房地产以及房地产业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财产。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被纳入了税收范围。同时,对国内纳税人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分为两种: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1986年9月1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仍将继续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属于财产税。这是一种古老且广泛征收的税种。中国的周布税和唐税是房地产税的性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征收房地产税(或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的来源是稳定的,税负不易转嫁,易于征收和管理。由于财产无法转移且税基固定,因此它更适合作为地方税。中国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将房地产税视为地方税。

财产税是对房屋或建筑物的所有者,使用者或保管人征收的税。

(1)估价:税率为财产原值的1.2%。地方政府通常会提供10%至30%的税收减免。

(2)征款计算:按房产租金的12%征收房产税。对于房地产租赁,征收房地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包括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以国务院第294号令的形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并于2001年1月1日生效。车辆购置税从车辆购置附加费“费用转换为税款”转换而来,属于中央财政收入。它主要用于国道和省道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2019年7月1日从现在起生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购买,进口,自行生产,赠予,奖励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和使用的应税车辆)汽车,电车,拖车,排气装置等购置税纳税人的十毫升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购置税。

一次征收车辆购置税。征收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将不再收取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率为10%。

契税

契税是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转让时对使用权人征收的税。

1950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契税暂行条例》。当时征收契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是保护土地和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继制定了房地产法律法规,房地产交易市场发展迅速。原来的《契税暂行条例》中的某些规定似乎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原土地规定所有权转让要征收租赁税,这与《宪法》规定的土地买卖不符。其次,只对部分个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契税。它不受公有制的约束,不符合公平征税的原则。为此,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对原《契税暂行条例》进行了重大修改。从当年10月开始,1997年7月7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从1日起生效。新的临时契税条例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征税,不再具有保护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作用;统一各种经济组成部分的税收政策,取消对典当的契税,缩小减免税范围,并降低税率,修订的税基。从那时起,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支持国有企业的改组和改制,国家相继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新法规政策实施以来,在规范房地产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出售,赠与或交换应按交易价或市场价的3%至5%征收契税。纳税人是受让人。

计算契税的交易价格不包括增值税。

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在中国的公共道路上行驶并在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港口航行的车辆和船舶征收的税种。

1951年,国务院发布了《机动车使用许可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了机动车使用许可税。但是,在1970年代的税制改革期间,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将征收车辆和船只使用许可证税。进入工商税后,不再征收车辆和船舶使用许可证税。在198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期间,决定恢复征收该税。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和船舶使用税暂行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生效。除外资企业和外国人拥有和使用的车辆和船舶外,仍按照《车辆和船舶使用许可税暂行规定》征收车辆和船舶使用许可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缴纳车辆和船舶使用费用税收。2006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和船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于2007年1月1日生效。与车船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相比,车船税在征税范围,税项,扣税,征收管理等几个方面都有所提高。首先,将车辆和船舶牌照税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合并;第二个是车辆和船只的税收被分类为财产税。第三是适当调整税收分类。第四是提高税收标准。第五是调整减免税范围。

自2004年新一轮税制改革以来,车船税是第一个实现内部和外部税统一的国内税。这也是自税制以来第一个实施全面改革的地方税1994年的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和船只税法》已于2011年2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从现在起生效。在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根据《关于修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内的八项法律的决定》进行了修改。

船只吨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税法》已于2017年12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上获得通过,现已于7月颁布。 2018年从1月1日起生效。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港口进入中国港口的船舶(以下简称应税船舶),应依照本法缴纳吨位税(以下简称吨位税)。

吨税的税项和税率是按照“吨税项税率表”执行的,其中吨税以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设置:人民税船中华民国,船舶的注册国家(地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优惠税率适用于在条约或协议中对应税船舶给予最惠国条款的相互征税;其他应税船只采用普通税率。

城市土地使用税

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单位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对应税土地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款,税额是固定的。

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近年来,随着有偿土地使用制度的实施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需求逐渐增加,土地价值持续上升。 1988年制定的税收标准大大降低。此外,向国内纳税人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不符合公平的税负和鼓励竞争的原则。有鉴于此,国务院于2006年12月30日修订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该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将税额提高三倍;第二,将税收目标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征收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收制度,巩固税收共享的财政制度;这也有利于促进土地的合理和经济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城市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建制镇以及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税额的计算方法是将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乘以地方政府批准的每平方米固定税额。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一种行为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以盖房或从事非农业建筑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税。

有四个特征:一是征税对象的特殊性;二是税收对象的特殊性。第二个是一次性税额;第三是确定税率的灵活性;第四是税收使用的特殊性。

中国是人均耕地少且农业储备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目前,中国耕地面积只有18.27亿亩,人均只有1.39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长期以来,我国城乡非农建设中耕地的滥用十分严重,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过大。人多地少共存,土地大面积利用,土地使用结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中国人地矛盾,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决定对单位征收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筑的个人。耕地占用税。为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土地的经济和集约利用,国务院于2007年12月1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1号令,修改了耕地暂行条例。土地占用税。新规定于2008年1月1日生效。新法规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第一,提高税收标准;第二,提高税收标准。二是统一内外资企业耕地占用税的税负;第三,严格限制税收减免,淘汰铁路,公路。关于机场跑道,围裙和爆炸物仓库免税的规定;第四,加强税收征管,明确耕地占用税的征管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税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自2019年9月1日发布从现在起生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用于种植作物的土地)以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支付耕地税依照本法规定的土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的农田水利设施,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根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算的。根据适用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耕地占用税的数额如下:(1)对于人均耕地不超过一英亩的地区(在县,自治县,无区的城市和市辖区中,以下相同),每平方米10元50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两亩的地区,每平方米8至40元; (c)人均耕地超过两英亩但不超过三英亩的地区6元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5元至25元。

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直接在前款规定的税额范围内提出。地区和经济发展情况,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表》规定的平均税额。 ”。

在人均耕地低于0.5英亩的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但增幅不得超过耕地占用税的5%。适用税十。

环境保护税法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该法律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环境保护税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线税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征收环保税有利于建立绿色税制,进一步加强税收在调节生态环境中的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生产的法律体系和政策指导。消耗,并带来高污染。二是高耗能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

中国的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由于各地的自然资源end赋差异很大,由于资源end赋的差异,开采资源的公司利润不一,导致分配不合理,并出现了严重破坏和浪费国家资源的问题,例如过度开采和掠夺性采矿。。为了保护国有资源,促进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调节差额收入,国务院于1984年9月18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 。对三种矿产品煤炭和煤炭征收资源税。同时,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将盐税与原来的工商业税分开,并重新确立为独立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源税在征收范围等许多方面都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国务院于1993年12月25日根据“总收,调价”等原则进行了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3年12月3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取消了盐税,将盐纳入了税法范围。资源税征收。修订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1月1日生效。

于2016年7月1日在河北省试行征收水资源税,并按数量征收。

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们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和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扩大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项目。

烟草税

烟草税​​是根据纳税人购买烟叶实际支付的总额征收的税款。

1958年,中国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以下简称“农业税条例”)。1983年,国务院根据《农业税条例》,选定特定农产品征收农林类专业农业税。当时,农业特产和农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包括烟叶,对烟叶征收单独的产品税和统一的工商税。1994年,中国进行了金融体系和税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废除原产品税和统一的工商业税,将原农林特殊产品农业税与原产品税,农林牧水产品统一工商业税合并,改变统一统一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同年1月30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对农业专业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43号)。它规定在收购阶段对烟叶征收31%的税率。1999年,烟草特色产品的农业税率降低到20%。

2004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 1号),工信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消除烟草外农业《关于特殊产品农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自2004年起,除临时对烟叶征收农业特殊农业税外,对其他农业特殊产品征收农业特殊农业税。将被取消。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除《农业税条例》。在这一点上,对烟叶征收农业专业税已经失去了法律依据。国务院于2006年4月28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税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同盟税收法》,该法律于2018年7月1日生效,废除了条例。新税法实施后,烟叶纳税人是按照规定购买烤烟叶和空气烤烟叶的单位。纳税人根据纳税人为购买烟叶支付的总价,并扩大了20%的税率。

文化建设费

从事娱乐业和广告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按营业额的3%支付文化建设费用。

其中:

(1)娱乐服务的应付金额=娱乐服务计费的销售×3%

娱乐服务的开票销售,所有含税价格和为支付义务人的娱乐服务而获得的过高费用。

(2)根据从提供广告服务获得的开票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付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付金额=结算销售额x 3%

的帐单销售,所有含税价格的余额以及从向义务人支付广告服务获得的非现金费用的余额,已扣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发布商的含税广告费用。

出口商品的退税(免税)

出口退税是一种免除并退还通过各种链接收取的国内商品出口税的系统。它符合WTO规则,是国际惯例。它避免了重复的国际税收。有利于国际市场商品和服务出口的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