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贷款:应收税款-企业所得税应收贷款:贷款-应付税款-企业所得税应收贷款:银行存款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信贷:上一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您的预付所得税大于年底应缴纳的总所得税,则会有借方余额。支付余额后,仍然有余额,多缴的所得税将在税务部门的批准下退还。直接执行: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此处将不处理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处理,因为在进行税务结算时,您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退税应是结算的结果,付款。
您的问题是这样的吗:您是说2009年的所得税是在2010年初支付的,但未记入2009年的帐户中,也就是说,它没有转移到今年的2009年利润中,请问如何添加现在呢?如果您是这样的:1.借入:上一年的损益调整A元,借贷: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A元2.借入:利润分配A元,借贷:上一年的盈亏调整A元3。您已缴税,用您所支付的所得税收据来做:借入:应付税款-所得税A元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A元,以便您进行处理。该答案基于我的理解,供您参考。如果错了...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并按月或按季度预缴。每月(季度)预付款(通常为季度预付款),年终结算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按月或按季度结算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企业所得税
季度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在次年5月31日之前结算和付款,应交税额(全年应交所得税额-预付税额)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缴税:
调整纳税盈亏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年度结算和付款,应付所得税金额小于预付税额
借:应交税款-应交企业所得税
引线偏移量调整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