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该分支机构和您的总公司的注册地址。
如果在省里,总公司将收税;如果不在省份,则成立的第一年将是集团公司的合并纳税。一年后,分行将在当地预付款,总公司将代收税款
总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区域营业税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No。 28),总公司在20天之前,应将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方法确定的各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额的比例填写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总公司所在地发行分支。
第36条规定,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除了按照纳税申报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信息外,还应提交“公司所得税摘要税收分配分支机构分配表”和财务会计决算雇员总工资的报告和表格。
根据上述规定,在填写每月(每季)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类别A)时,总部和分支机构均需提交“公司税务部门公司所得税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