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款:应纳税企业所得税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
如果您全年亏损,则在进行结算和付款时需要退还这部分税款。
建筑施工企业的建设项目一般为期至少一年,税收一般每年一次汇出。为了确保年度税收,国家不能等到项目完成后一起纳税。完成进度(会计收入有特殊说明),确定收入和成本,计算利润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等待项目完成,然后根据实际总收入和实际成本计算利润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年度预征企业所得税相比,可以获得更多退款。
您所说的是收入的1%,这是税务局规定的税前方法之一。为了简单起见,可能没有成本核算,但是最后,在项目完全完成之后,收入和实际成本会计利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年度税前公司所得税相比,可以退款更多。
1.根据国税函〔2008〕635号的规定: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每月(每季度)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4行的“利润总额”修订为“实际利润”。填写说明,对第5条第3项作如下修改:“第4行“实际利润金额”:填写会计系统计算的利润总额减去上一年度应弥补的亏损和非应税和免税收入。单位,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当期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计入本行。 ”
2.根据《国税发〔2009〕31号》和《国税发〔2006〕31号》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确认为销售收入,应计算为税收毛利率按季度(或每月)计算,估算的毛利计算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具有其特殊性,因此相关法规具有针对性和适当性。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的通知
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立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应按月或季度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难以按月或季度的实际利润预付款,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或根据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法预先付款。为了确保及时存入税款,各级税务机关原则上应按照预缴实际利润的方法,对纳入地方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次,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和最终结算情况,迅速检查当年企业所得税在应纳税企业所得税中所占的比例是否过低由于某些原因,请调整预付款方式或预付款税。
第三,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处理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与缴纳和存储税款之间的关系。数字+结算付款)应不少于70%。
第四,各级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加强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并汇报此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