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企业。如果是独资经营或合伙经营,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仅需根据“营业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则必须每月预缴全部利润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在次年的6月1日之前完成结算和支付。
我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1.1-10个月的企业累计亏损= -40-15 = --55;
今年1月的利润余额为2.11 = -55 + 7 = -48万
3.所得税按季度预先支付。如果12月份的公司利润少于480,000,则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因为存在的利润可以先弥补公司的亏损,并且只有在亏损之后才有利润缴纳所得税,补课时间在5年内有效,
因为这部分利润已经向被投资方支付了企业所得税。
但是,如果双方的税率不同:
1.投资者的税率低于被投资方的税率,不需要征税
2.投资者的税率高于被投资方的税率
如果公司A投资于公司B,则公司A的税率为33%,公司B的税率为15%。 B公司将税后利润再分配给A公司85万元。{}}然后,A公司必须为这85万元人民币支付18万元的所得税。
首次还原85 /(1-15%)= 1百万
100 * 33%= 330,000元
根据财税[2019] 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对于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应按减少量应为25%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50%,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的单位所得税计算= 100 * 5%+ 80 * 10%= 1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