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标题项目1.“税收期限”:正常纳税人,填写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的日历年;如果纳税人在年中营业,请填写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从当月的月日到同年的12月31日;如果纳税人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请填写日历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当月月末的报告法院裁定并宣布破产时;如果纳税人在年中开展业务,并且在年中发生兼并,分立,破产和停业,则应将实际生产经营的第一个月报告至实际生产当月的月底。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布破产的日期。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3.“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登记证中注明的纳税人全名。
(2)表格中的项目此表格根据企业的总会计利润,在加减税额后计算“税后调整后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包括一次性和暂时的收入,扣除额,资产等差异)通过税收调整调整时间表集中(附件表3)。该表包括四个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附加信息。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于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施诸如“企业会计系统”和“小企业会计系统”之类的会计系统的企业,它的“收入声明”中的项目与该表不一致。第三,有关项目的填写说明
(2)表格中的项目此表格根据企业的总会计利润,在加减税额后计算“税后调整后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包括一次性和暂时的收入,扣除额,资产等差异)通过税收调整调整时间表集中(附件表3)。该表包括四个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附加信息。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于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施诸如“企业会计系统”和“小企业会计系统”之类的会计系统的企业,与该表格不一致的“收入声明”部分应根据此表格的要求进行调整和报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这部分纳税人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项目,由附表一(1)批准。收入和附表2(1)反映“费用明细表”;运用“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填写附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附表2(2)“金融企业”的纳税人“费用和费用明细”的相应列;对于采用“机构会计准则”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机构,社会组织,非企业非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请填写附件1(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私营单位的收入项目清单和附表1(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非企业私营单位的支出项目明细表”。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的项目,除基于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指标外,其余数据均来自附件表。3.“补充信息”包括当年为统计税源而收取的税额。
(3)行描述
第1行“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的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确认的总收入。该项目应基于对“主要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1)中的“收入表”;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2)中的“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公共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应填写附件1(3)“收入单位,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的“总收入”,包括税法规定的非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