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税务会计
不是一个好的会计师
企业需要降低成本并增加利润
如何使用合理的政策进行合理的避税?(())老板在2019年讲话
谁可以为公司节省税款
要提高哪个晋升数据的
部分的屏幕截图
合理的避税行为不是逃税
旨在减轻法律范围内的税收压力
由于税收知识的盲点,使企业无需缴纳更多税款。
因此,企业有必要了解合理避税的基础。
避税实际上并不那么困难
如果您不了解,也没关系
为您提供一个可以自己学习的工具包:
没有惯例,但有诚意
继续向所有人发送不同的信息
01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向农民,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当备妥有关免税证明材料,以备将来参考,并分别计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并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0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用于加工,维修,修理和分销服务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服务的销售以及无形资产的销售。销售商品或加工,修理及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人民币(每季度90,000元人民币),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每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人民币(每季度征9万元)元),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他们将享受暂时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03
自2016年2月1日起,免收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和水利建设资金的范围。当月营业额或当月营业额的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每季)纳税人每季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人民币,并且纳税人扩大到每月销售或营业额10万元人民币(每季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30元人民币)万元)。
04
自2017年4月1日起,扩大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豁免范围。从工商注册之日起的三年内,将残疾人总数为20人(含)的微型企业调整为3人以下。调整豁免范围后,在剩余期间内,工商登记不满3年且共有30名(含)以下雇员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2013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收印花税。
05
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和微薄企业的年度应税收入最高已从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且年度应税收入少于100万元。具有人民币(含百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06
从今年9月1日到2020年底,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单户信贷额度上限将从1提高万元到500万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不少于80%,其中单户信贷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金额;个体工商企业和小微企业主的经营性贷款占比例不少于50%。
在税收筹划计划中,有必要综合考虑税收筹划计划的采用是否会为企业带来绝对的利益。在制定决策时,公司经理必须首先从运营决策阶段和业务运营阶段开始,考虑税收结果,并做好税收工作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和税收效果。管理决策既是管理者的权利也是义务。商业决策通常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重要的税收筹划环节。下面我们以案例说明税收筹划对决策有效性的重要影响。
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市民在观望,房地产交易量持续下降。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理决定采用一些促销方式,以加快资金返还。在设计销售计划时,公司面临以下两种选择:(假设房屋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汽车价值10万元人民币)):
选项1:“在促销期间买房子买车”。
选项2:“促销期间原价降低10%”。
通过以上过程,经理进行了初步分析:对于方案1,如果客户以100万元购买房屋,则必须放弃汽车并花费10万元,因此房地产公司有净收入。余额90万元;对于选项2,如果在促销期间为客户提供了原始价格10%的折扣,则净盈余为100×(1-10%)= 900,000人民币,因此这两个选项之间没有差异,并且两者是可以接受的。
但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该计划有其优点和缺点:
方案1:对于一家房地产公司,如果您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则需要缴纳100×5%= 50,000元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5×(3%+ 7%)= 50万元;
由于房地产公司使用100万元和10万元购买汽车并免费将其赠予客户,因此按照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企业将购买的商品免费赠与他人,好像在卖商品,并征收增值税。
因此,有必要支付更多的增值税:10×17%= 17,000元。
由于房地产公司免费将汽车捐赠给客户,因此客户的收入应作为20%的个人所得税的“附带收入”支付,房地产公司有义务扣留和工资。也就是说,房地产公司还需要代表客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有必要为客户多缴纳个人所得税:10×20%= 20000元。
由于房地产公司代表客户支付了人民币20,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根据所得税法规不能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将其作为费用扣除,因此必须支付2×0.33 = 66万更多的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公司需支付100×0.05%= 0.05万的印花税。
对于客户,房地产销售需要缴纳契税:100×3%= 30,000元,
印花税:100×0.05%= 5百万。客户共支付30,500元
方案2:以特惠价格的10%出售,即以90万元出售,因此您需要支付90×5%的营业税= 4.5万元,城市建设税和额外的4.5×(3 %+ 7%)= 45万元;缴纳印花税的90×0.05%= 0.4亿元。
对于客户,房地产销售需要缴纳契税:90×3%= 27千元,
印花税:90×0.05%= 0.45万元。客户共支付27500元
由此可见,方案1所缴纳的各种税额要比方案2所缴纳的税额更大。方案2对房地产公司或客户而言更为有利。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各种计划实际上可以满足管理者的最终需求并达到其预期目的。但是,如果考虑到税收方面的考虑,则该计划的优缺点将被强调。
今天,我在互联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已经很长时间了,并且我有很长的时间分享它。
背景:我们公司打算建立自己的购物中心来销售产品。老板雇用了一家财务和税务咨询公司来进行税务筹划。该计划如下:
解决方案说明:我们的公司只是一家贸易公司,但现在分为三家公司。消费者购买产品并按计划购买产品后,平台的虚拟帐户会将收入分成三个部分,即销售公司的销售收入,物流服务公司的物流服务收入和信息服务信息平台公司的费用收入。最初,所有收入都要缴纳13%的增值税,而现在,分配给物流服务公司和信息平台公司的收入只需要交纳6%的增值税,从而节省了税款。如果消费者需要发票,他们将从上述三家公司中的每家收到发票。
问题:不管三个收入分配比例是否合理,这种收入分配方法是否合理?税务局会否将减税安排作为不批准的借口?
要实施所有税收筹划,最重要的是税收安排和商业活动之间的协议。该协议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一个方面是真实性;另一个是真实性。第二个方面是理性。
从这种情况的角度来看,核心是将一项业务分为三项,并建立与这三项业务相对应的三家公司。最初的正常销售分为销售行为,物流服务和信息服务三个平行的业务内容,希望能够对三个不同的业务享受不同的增值税税率,而不是全部为商品销售支付13%的增值税。
但问题是,这样的分拆能否维持业务发展?这三种强迫分拆业务是否真实合理?
首先,当然,销售业务是真实的。
是否还存在物流服务和信息服务?真实合理的业务应至少具有两个特征:
1.相对独立的业务。
也就是说,物流业务和信息服务相对独立于销售环节。这种独立性应独立于业务本身的运营,人员和业务结果。如果物流业务勉强独立,那么信息服务的独立性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作为自建购物中心,客户获取渠道不是来自在线或平台,而是来自离线客流,独立的信息服务。从哪儿开始?
2,符合行业惯例和行业逻辑。
任何业务的合理性都应在行业惯例和行业逻辑中找到。证据和原因通常可以在普通贸易公司或购物中心找到。在简单的销售操作中,通常很难将业务分开。拆除,如果不是破坏性的创新,那一定是别有用心。
其次,价格分割应该合理。
很难说服企业本身的独立性。为了达到减税的效果,我们看到所谓的信息服务返利支出被强行提取了400元,达到了销售收入的40%。哪个行业佣金可以占如此高的销售收入百分比吗?所得税中有明确规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佣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这从侧面可以解释40%的粗略和荒谬的比率。当然,如果只收取5%的佣金,那么这个所谓的计划就毫无意义。
最后,应保持资金流,发票和合同的协调。
不管业务如何分离,资金流,发票和合同的一致性都是确保业务真实合理的最重要的证据链。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统一支付了1000元,内部强制分为300、400和100,这将导致资金流动不一致,并给具体实施带来风险。但是,如果要求客户在付款时分拆,可能会导致客户不满意甚至流失。因此,证据链的扭曲也证明了这个所谓的计划是不正确的。
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无论计划多么聪明,它都不能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区分开。许多所谓的专家强行向企业灌输了刻板的偷工减料的严格的税收筹划行动计划。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一个好的税收计划不仅是真实合理的,而且所有逻辑都很顺畅,证据链是完整统一的。这是完善计划的意图。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从业务活动的类型和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来看,通常使用以下四种方法。
在第一种方法中,纳税人必须选择和控制收入的方法和时间,并计算该方法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销售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销售商品的结算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收入结算方式对不同的结算方式有不同的标准。税法规定,收货日期为收取销售款项或取得销售收据的凭证,提货单向买方的交货日期为确认收入的时间;信用销售和分期销售基于合同的签订日期。确认时间;对于提前进行的订单销售和分期销售,收入在交付货物时确认。这样,通过选择销售结算方式,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可以适当地将其归属于收入年度,以达到减税或递延税款的目的。
选择收入确认的时间。每种销售结算方法都有确认收入的标准条件。企业可以通过控制收入确认的条件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特别注意计划在年末发生的确认销售收入的时间。企业可以推迟确认销售收入的时间。直接收货和销售时,他们可以通过推迟提单的收货时间或交货时间,将确认收入的时间推迟到下一年,以便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
劳动收入计算方法的选择。在计算长期合同项目的收入时,可以使用完工百分比法和完工合同法。考虑到税收因素的影响,首选完工合同法。
第二种方法,纳税人应根据税法在确认和计算成本和费用方面的不同规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一种有利的方法。
选择库存评估方法后,纳税人可以使用适当的库存评估方法在期末库存和已售商品之间分配成本。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将导致企业库存的运营成本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并减少企业所得税。因此,库存评估是纳税人调整应税利润的有用工具。选择最有利的库存评估方法可以节省税收。根据现行税法,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先进先出,加权平均和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库存评估。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对公司税收的影响不同,这对于财务管理很重要步骤也是税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哪种方法更好,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由于折旧包含在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因此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当前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水平以及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和折旧的计算变得非常重要。问题。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的残值,固定资产的清理成本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总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
第三种方法是,纳税人必须通过成本和费用的分配和支出来获得最佳成本值,以最大程度地抵消利润并少缴税款。成本,费用分配和支出方法的使用不会任意夸大成本或任意花费它们。相反,它使用诸如成本计算程序和会计方法之类的财务方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税收和节税活动。
费用分摊方法。成本分摊方法的使用影响公司税收水平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最小化支出支出,另一个是如何使成本分摊成本最大化。企业通常有多个支出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其规定的支出范围,例如劳务标准,管理费配额,减员标准和各种补贴标准。如何在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选择最小的成本支付方式,即实现生产经营效益和成本支付的最佳结合,是应用成本分担方法的基础。
费用法。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如果发生坏账和坏账,应及时将其计入成本,并及时识别存货损失和存货损坏,将属于正常损失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及时处理。对于可以合理估计的费用,应当采用应计方法计算费用,并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分摊的费用和损失的摊销期限。例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和应摊销的费用应选择最短的时间段,增加前些年的费用,并推迟纳税。限额内发生的费用,如商务招待费,慈善救济捐款等,应准确把握支出允许限额,力争在规定范围内全额支出。
第四种方法是,纳税人可以通过弥补损益来节省税款。损益弥补是为了允许公司使用某一年的亏损来抵消以后几年的盈余,从而减少以后几年的应纳税额。这种优惠形式在支持新企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对有风险的投资有相当大的激励作用。但是,该方法的应用必须以公司有损失为前提,否则不会产生鼓舞作用,就其适用范围而言,只能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中国税法规定:企业每年的亏损可以由下一年的税前利润弥补;不足的,可以在5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如果损失还不够,应使用5年后的税款获利后补。损益补偿计划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收入是预先确认的。企业可以在可抵销前五年损失的年度内,提前确认收益。
(2)推迟的支出。对于坏账和坏账,不计提坏账准备,直接核销方法用于将可归类为经常费用的项目资本化,或推迟支付某些可控制的费用,例如广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