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在每月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将实地项目部门缴纳的税款填入SD003的第14行中的特定业务预提税中。
如果在预付款时未填写特定的业务预收款,则在主表的第32行自动带出的预付款税额将不包含在年度纳税结算和付款中,您需要在声明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以更正报告或将其保留在预付款帐户中。
我也从事建筑行业,我们公司开业时没有预先付款。
我个人认为这就是管理员的想法。
因为您已经签发了外国管理证明,所以您需要在现场支付0.2%的费用,然后当您返回本地时,可以在缴纳企业税时弥补企业税中的差额。每季度一次。他要求您提前付款,大概是因为您担心您已签发了外部管理证书,并且不会向其他地方报告。这样,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逃税行为。
但是,我不知道您的政策如何,反正我没有。
另一方面,如果您是真实的人,则无需先付款,
相关项目填写说明
(1)表面项目
该表包括四个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附加信息。
1.“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计算和报告。实施企业会计标准,小企业会计标准,企业会计系统和子行业会计系统的纳税人直接从损益表中获取数据;实行公共机构会计准则的纳税人从收入和支出表中获取数据;并实施非营利组织会计该系统的纳税人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将根据该表中的内容进行分析和报告。
2.“应税收入的计算”和“应税收入的计算”中的项目(根据主表的逻辑关系计算的项目除外)应通过所附表格的相应列进行报告。
(2)行描述
第1-13行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利润表准备的。
3.第3行“营业税及附加”:填写纳税人所产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生意活动。本行根据纳税人的相关会计科目完成报告。纳税人在其他会计科目中的会计处理不得重复。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报告纳税人因提供各种资产而产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企业的“资产减值损失”帐户报告该金额。遵守其他会计准则并填写报告。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初始确认时的负债),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及应包括使用公允价值模型计量的投资房地产,衍生工具和对冲业务在当前期间。损益的损益。银行根据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帐户的金额进行报告。(损失以“-”列出)
9.第9行“投资收入”:以各种方式填写纳税人的投资,以确认产生的损益。根据企业“投资收益”帐户的金额计算并报告;执行业务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根据“其他收入”帐户中的投资收入额(损失在“-”中列出)进行报告,分析和报告。遵守其他会计准则并填写报告。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写纳税人的当前营业利润。根据以上各项计算并填写。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写纳税人当前的利润总额。根据以上各项计算并填写。
19.第19行“税收调整后的收入”:填写纳税人在调整税收,税收优惠和海外收入计算后的收入。
23.第23行“应税收入”:该金额等于此表第19-20-21-22行的计算结果。该银行不能为负。在此表的第19行或按上述各行的顺序计算结果。该行是负数,银行的金额用零填充。
24.第24行“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25.第25行“应付所得税金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23×24行。
28.第28行“应付税款”:金额等于此表的25-26-27行。
31.第31行“实际应缴所得税额”:填写当期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等于此表格的第28 + 29-30行。
32.第32行“当年的累计实际所得税金额”:根据税法填写纳税人当年的累计预付所得税金额,包括由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区域项目部门为某项业务预缴(征税)的所得税额,应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所得税额。位于。
33.第33行“应付所得税金额(已退还)”:填写当期纳税人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已退还)。该金额等于此表的31-32行。
37。第37行“本年度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扣除额”:填写纳税人在上一个纳税年度已经结清并支付了多缴税款的所得税额,但尚未处理当年的退税和已缴纳的所得税额纳税年度。
38。第38行“上一年存储在库房中的未付收入金额”:填写本纳税年度纳税人存储的未付所得税。
其次,表格与表格之间的关系
(1)表中的关系
1.第10行=第1-2-3-4-5-6-7行+ 8 + 9。
2.第13行=第10 + 11-12行。
3.第19行= 13-14 + 15-16-17 + 18。
4.第23行=第19-20-21-22行。
5.第25行=第23×24行。
6.第28行=第25-26-27行。
7.第31行=第28行+ 29-30。
8.第33行=第31-32行。
(2)表之间的关系
1.按本年度实际利润额预缴的小微企业,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税款申报表(A类,2015年版)》(以下简称“类”)预付款声明)
表)。“实际利润”是:按照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计算的总利润+针对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税收入-非应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税收入
-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减价)减少弥补了上一年的损失。
1.预付款项时的当前实际累计利润不超过20万元(含)。享受减半税收政策的纳税人,首先填写“所得税减免的详细形式(附录3)”(如下)简称为附表3):第2节在
行的“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列中,在A类预付款申报表的第9行中填写“实际利润” x 15%的乘积;同时,在附表3第三行,“半税”“填写“实际利润”×10%
的乘积。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超过20万元的,停止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2.预付款项,当期累计实际利润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享受减税政策的纳税人列在附表3第二行“合格的小利润公司”中在A型预付款申报表的第9行中填写“实际利润” x 5%的乘积。
3.附表3第二行和其他行的总和是根据税法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额,然后填写A型预付款项的行12申报表“当前金额”列中的“金额”。
2.在本年度,按照上一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填写A类预付款申报表。第19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累计金额”列
对于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金额”列中的金额未填写。第20行“本月(季度)应纳税收入”:纳税人按月预付,第20行“当期金额” =
第19×1/12行;对于按季度提前付款的纳税人,第20行“此期间的金额” =第19行×1/4。
1.最近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20万元(含),享受减半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全年的减半税优惠政策预缴。附表3第二行,“合格的小额利润在
企业“列中,填写预付款申报表A行的月(季度)”第20行的产品“应纳税所得额x 15%,同时,在“附表3第3行在此列中,填写“预付款声明表”的第20行
的每月(每季)应税收入乘积“×10%。
2.上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二十万元但不超过三十万元(含三十万元)的,可以按照降低税率的优惠政策预缴。在“有条件的小型获利企业”列中,在A类预付款申报表的第20行中填写“当月应纳税所得额”×5%的乘积。
3.根据税法,将附表3第二行和其他行的总和作为当期实际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金额,并填写A型预付款申报表的第23行形成在“当前期间金额”列中。
3.批准的收集方法
批准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预付款申报表》和年度结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付款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B类纳税申报单)。纳税人的应税收入有两种计算方法:
1.根据总收入检查应纳税所得额:第1行“总收入”为:本年获得的总收入;第9行的“应税收入总额” =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第11行“应税收入” =应税收入*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2.根据成本核实应纳税所得额:第12行“总成本”为:今年发生的各种成本的累计金额;第14行“应税收入” =总费用÷(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纳税所得额的100%)×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纳税所得额。
1.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含)的纳税人,享受减半税政策的B类纳税申报单的第17行金额“是第一
第11行或第14行的“应税收入”×产品的15%;预付款项中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的,不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改为20%税率是预付企业所得税。
2.预付款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含)的纳税人,享受减税政策的纳税人,B类纳税申报表的第17行“企业所得税减免”是第11行或第14行的“应税收入”×5%的乘积。
经核实了应付所得税额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必须在每次申报时填写B类纳税申报表。固定税额的纳税人只需在第21行的“税务机关批准的应计所得税”栏中填写税务机关批准的当期所得税额,而无需提交相关信息在今年年底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