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说该场的建设和安装是在2011年进行的吗?
在2012年结清并缴纳所得税后,可以将在其他地方预付的企业所得税用于退税。
也就是说,当2012年的和解协议解决后,请填写今年实际支付的所得税,这应是上海地方所得税的总金额+其他地方的预付金额。
在最终结算表中,还有一个补充情况表,其中之一是有关在其他地方进行建筑和安装的税费。您必须填写
当您在线发送结算和付款数据时,税务系统会出现问题,提示您数据错误并且无法成功发送。
由于预付了外国所得税,上海无法分摊。它只能确认上海的地方税。
将结算客户端直接复制到U盘,将其带到税务大厅,然后可以声明柜台。
根据《关于跨地区营业税征收和管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在预付款项时,总行及分支机构均设在在税率不同的地区。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国税发〔2008〕28号第19条规定的比例和第23条规定的三个因素和权重,计算不同税率的地区性机构的应税收入。按照相应的适用税率计算应付税款,然后累加起来计算企业的应付税款总额。然后,根据国税发〔2008〕28号第19条规定的比例和第23条规定的三个因素和权重,将现场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与总公司,分公司分摊。
除《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性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下几项问题的通知》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08] 1号)。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暂行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外,财税[2008] 21号),根据上述一般分支机构,跨地区营业税纳税人可能无需缴纳不同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地区计算和缴纳的计算方法,按照适用于企业的统一税率计算缴纳。
因此,当对总部采用不同的税率时,请遵循该文档。
根据2010年第2号公告,《关于跨区域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问题》:
1.本市其他省市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项目部门(包括由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门)可以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总部所在地的机关总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项目部门属于总公司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应按发票金额的0.2%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我市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其他省市的建筑企业,只要符合二级分支机构的要求,并可以提供“企业所得税汇总税科分配表”,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注册地区或县的税务机关。
2.我市其他省市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项目部门(包括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门)不能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总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或总公司出具项目部属于总公司或二级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应当以独立纳税人的名义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8%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自2011年4月1日起的发票金额企业所得税是按发票金额的2%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我市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其他省市的建筑企业不符合二级分支机构的要求;尽管它们满足二级分支机构的要求,但是它们不能提供“企业所得税汇总税收分支机构分配表”从2011年4月1日起,将按发票金额的8%(即发票金额的2%)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