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扣除,是指税前扣除,当然不能扣除企业所得税。如果可以扣除递延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后将发生变化,企业所得税额也将发生变化,从而产生无限循环。
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退还。
根据《企业所得税清缴管理办法》第15条:
如果纳税人的预付税款少于全年应支付的税款,则应在当年年底后的4个月内结清应付税款。预付税款超过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或者在次年抵扣应纳税额。
退税的具体程序为:
(1)企业应到主管税务机关一式三份地收到“退税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
(2)将“退税申请表”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3)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县级以上县级税务机关批准;
(4)将批准文件退还给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5)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已批准的“退税申请表”填写“退税表”,并将其提交给国家财政部以供审查和退款。
扩展数据
《税收管理法》的退税制度有以下几点:
(1)纳税人应缴纳应纳税额以外的已缴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
(2)如果纳税人在清算和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同时增加银行的存款利息,并且税务机关应及时核实,并予以退还;
(3)如果从国库退还了国库,则应按照有关国库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其退还。
企业所得税返还的主要前提是企业所得税已全额缴纳,并取得了税务部门签发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知书》。企业所得税的返还采取先收再返的形式。到目前为止,主要有以下几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
1.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外资企业所得税退税;
2.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债转股的企业所得税退还;
3.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返还;
4.为吸引外资而退还的公司所得税;
5.为鼓励特殊产业等而制定的企业所得税退税。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6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根据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以下各项:
(1)在生产经营期间,应按实际发生额扣除纳税人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向非金融机构借贷的利息支出不得高于根据金融机构的类似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金额中的部分可以扣除。
(2)纳税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应从应纳税工资中扣除。应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财政部直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3)纳税人的工会费用,雇员福利费和雇员教育费用应分别扣除应税工资总额的2%,14%和2.5%。
(4)对于纳税人的公共福利和救济捐款,应扣除年度应纳税收入的3%以内的部分。
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外,其他项目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法规予以扣除。
第7条
在计算应税收入时,以下各项不可扣除:
(1)资本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和开发支出;
(3)对非法经营和没收财产的罚款;
(4)滞纳金,罚款和各种税款的罚款;
(5)自然灾害或事故中应予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允许的扣除额的非公共福利,救济捐赠和非公共福利,救济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