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说吧~~~~在取消~~~之前,您必须有纳税证明,也就是说,您应该先交纳会费~~~~~
当然,你们所有人都想[非法]注销,然后无话可说~~~~有一种避免惩罚的方法~~~如果不合适的话~~~绝对不合适
楼上的方式非常好~~~~您无法向税务局报告,可以说您的帐簿不完整,或者您没有建立帐户的能力~~然后让税务局批准~~~尽可能少~~~
您可以详细询问我~~~~
首先,增加其他应付款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合理的。由于清算期间还有其他应付款,也就是说,这部分钱不需要支付,因此根据要求,自然应将其包括在应税收入中,除非您能证明自己需要付款吗?
其次,如果应付工资有余额,则进行税收调整是正常的。根据规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工资,则需要进行税收调整。
第三,如果您的应付工资没有余额,仍然需要进行调整,则只能说明您产生的工资不符合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应提供依据。
第四,这并不意味着如果您不经营,就不能纳税。例如,您的会费是如何产生的?这些税务机关将确定他们是否符合纳税条件,自然会要求您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