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非房地产)转让是通过支付土地出让金来取得土地(未开发)的,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扣除项目仅为:1.补足出让金2。
销售税
,城市建设税,其他费用,
印花税
,契税?如果企业(非房地产)通过支付土地出让金来转让土地(未开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中介机构提供的土地评估价吗?黄金和相关税款正确吗?答复: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非房地产)转让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未开发),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的扣除项目为:1.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金额(包括取得土地时所支付的契税)2.该税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税,
教育费,地方教育费,印花税。扣除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扣除中介机构提供的土地评估价。
企业所得税管理办公室:您的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以计算转让收入时,可以扣除土地转让费和相关税费,并且不得扣除中介机构提供的土地评估价机构。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免费转移或转移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其下设立“固定资产自由转移”和“固定资产自由转移”。 “资本储备”主题。“详细的帐户已入账。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国有资产的自由转让不需要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应在个人所得税中规定,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只有两种:
9.财产转让收入;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税法》第2条提到的各种个人收入范围的第九段规定: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可以看出,其中不包括您免费捐赠的母公司股本情况。
并且有关“其他收入”的相关规定没有提及接受捐赠者的资产作为税收事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捐赠资产无需在收款方意识到之前就征税,但在实际变现时不能从原始账面价值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6条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将A转移到B,则该事项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将无法从A获利,因此A的应税收入为负,即无需征税。
土地使用权的自由转让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有关税种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分析概述如下:
1.增值税
税收政策
《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试点的规定》(财税[2016] 36号)(以下简称“ 36号文”)“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被视为无形的销售服务资产或房地产:第(2)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将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免费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公益事业或者一般公众除外。 ”
2.企业所得税
《关于促进直接控制居民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待遇的企业重组的通知》(财税[2014] 109号)(以下简称“《通知》”或“ 109号文”)。 100%由同一居民公司或多个居民公司直接控制的居民公司之间的权益或资产,按账面净值的100%转移。在有合理业务目的的情况下,主要目的不是减少,免除或推迟纳税。或者,在资产转让后连续十二个月内,被转让股权或资产的原始实质性业务活动未发生变化,且出口企业和转让企业均未确认会计损益的,可以选择进行特别核算。性税待遇:
1.资产剥离企业和资产剥离企业均未确认收入。
2.转让方获得的权益或资产的税基由转让权益或资产的原始账面净值确定。
3.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 138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和建筑物使用权的单位。他们的附件(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和赚取收入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
《中华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条(财税[1995] 6号)规定:其附着物和取得收入,是指通过买卖等方式支付不动产转让价款的行为。它不包括通过继承或馈赠免费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
4.契税
《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同一投资主体(包括母公司,它的同一自然人与同一自然人与同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设立的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公司之间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让免征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