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减轻税收负担,税收筹划必须首先帮助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这是税收筹划计划的最高目标。直接减轻税收负担是公司税收筹划要实现的目标之一。
2.实现零税收相关风险。所谓免税风险,是指纳税人的帐目清晰,纳税申报正确,纳税及时,充分,不会有任何税收处罚,即在纳税地区没有风险。 ,或者风险很小或可以忽略一种无视的状态
3.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已通过某些手段将当期到期的应纳税额推迟到未来几年,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这是税收筹划目标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h
4.改善自己的经济利益。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使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而不仅仅是减少税收。从长远来看,应该看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税收筹划中,企业应遵守长期目标,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5.保护企业本身的合法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企业税收筹划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从依法纳税的角度调整权力和权利的不平衡,以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并促进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6.税收筹划的领先目标企业的价值得以最大化。在阐明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之后,我们可以分析税收筹划目标的各种观点之间的内部关系。
一,
合理地规划个人所得税的支付,减轻税收负担,增加税后可支配利润,增加个人财富已成为纳税人财富管理的重要环节。尤其是面对当前的个人税制改革,国家在规范高收入群体的利益的同时,如何合理地避税需要纳税人的科学规划。现在让我们分析几种有效的个人所得税计划方法,希望为您提供一些合理的逃避想法。
1.可变项目工资收入←→劳动报酬
在目前的税率结构下,由于适用的税率不同,相同数量的工资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将承担不同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两种收入之间的最大区别是,收入者是否与劳动力需求单位有雇佣关系。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处理这种关系来安排收入的性质,从而使收入处于最有利的税收地位,因此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通常,当应税收入较小时,适用于工资收入的税率低于适用于劳务收入的税率。您可以考虑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劳务收入转换为工资收入。如果两个收入都很高,则分别计算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务收入可以节省税收。但是,必须指出,收入性质的转变必须是真实和合法的。
2.可变性质-“工资”税金←→“奖金”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实施个人所得税某些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一条规定: “双薪制”征税方法的实施应停止,这意味着“第十三个月薪”将与第十二个月薪一起计算。该起征点和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只能计算一次。这样,必须增加个人所得税的支付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第13个月工资(年终奖金)时,公司可以将税与第12个月工资分开计算,这样个人就可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额。
3.可变数量,根据税收负担阈值调整付款周期
中国税法规定了个人获得一年期奖金的以下个人所得税要求:一方面,获得一年期奖金的纳税人应按一个月的工资和薪水分别征税。另一方面,在纳税年度中,每个纳税人只能采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由于个人所得税须按累进税率缴纳,因此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奖金的扣除额只能扣除一次,实际上仅相当于年度一次性奖金的十二分之一。 。超额累进税率适用。其他有些需缴纳全部累进税率。全部累进税率的税率将在税率的最高点急剧上升的现象将不可避免地反映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结果,当超过税率阈值时,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高于奖金金额。此时,纳税人选择较低的一年期奖金,并将获得较高的税后收入。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随着中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策的范围和作用也将不断扩大。因此,了解有关工资的个人税收政策对于减轻企业大多数员工的个人税收负担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我们的公司财务人员应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个人所得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研究切实可行的节税方案,以帮助企业降低税费。特别是对于建筑公司,积极研究个人税收政策对企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