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采用了基于企业会计的税收和会计差异的税收调整方法。其主要特点是:
首先,结构清晰,系统形成。修改后的申报表围绕主窗体。大多数主要表单数据是从附加表单生成的,可以通过电子或手动方式提交。每个表不仅可以独立反映税收政策或优惠政策,而且与主表相关,层次清晰,内容明确,报告方便。
第二个是信息丰富且易于分析的地方。申报表既包含会计信息和税收差额,又包含税收优惠,海外收入和其他信息,便于分析和提取税收优惠,税收,税收风险以及其他信息和数据。
第三是专注于主题,并使复杂性变得简单。虽然共有41种报关单,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选择填写。如果不参与,则无需填写。充分考虑不同纳税人的规模和业务状况。对于上述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仅填写4-5张纸就足够了,这比以前更加简化和方便。
1.在纳税人的印章上盖章,以缴纳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会在税务局的印章上盖章税务机关的印章; 2.实施“中华民国企业”现在,《所得税法》和相关政策包括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2014年)《年度报告》将于2015年1月1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No。 101),“国家税《国家税务总局补充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年度纳税申报事项的公告》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号)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国税函〔2010〕148号)也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