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殊用途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财税[2011] 70号)第一条:“从财政部门和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企业县级以上政府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的应计入总收入的金融资金,可以视为非应税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1)企业可以提供特殊用途的资金拨款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配置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式或对资金的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将资金和资金支出分别核算。 “因此,如果企业还符合上述文件第1条的三个条件的,得到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职工补贴,可以算作非应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总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无需支付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
借:银行存款
贷款:发生递延收入时,培训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
借款:行政费用
贷款: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款:营业外收入
稳定的工作补贴已包括在失业保险基金中,主要用于员工补贴,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工作转移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其他相关费用。
稳定工作补贴是一种防止失业,促进就业并鼓励企业稳定工作的工作保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个部门联合发布于2月的申请稳定工作补贴的标准是该单位失业保险总保费的40%。
扩展配置文件:
1.货物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的收入;
3.财产转让所得;
4.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收益;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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