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低利润企业的所得税免税属于征税前的免税,因此,减值所得税不计入营业外收入,也不受相关会计处理。
转移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不涉及盈余准备金,则无需进行任何调整
假设您的公司所得税为200,减为80,实际支付的金额为120元。
您的输入直接:
借款所得税费用120
应付贷款税-应付企业所得税120(无需输入减免80%)
付款时
借入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120
贷款银行存款120
税收审计收取:应税金额=应税收入* 20%
根据目前的规定,可以证明,征收企业没有受到微薄利润企业的照顾。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9号:
8.《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处理,应适用于有资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核算方法”对其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算的企业。税务核查”(国税发[2008[第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只有在没有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之前,才暂时对小型和营利性企业适用适用的税率。
小型低利润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税法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企业和盈利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34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应纳税年度收入低小型的利润微薄的企业20万元(含20万元),其收入应税所得减少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2.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20万元=原始应纳税所得额* 50%
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30万元且大于20万元=原始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方法:
直接方法: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上一年的亏损
间接方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项调整增加额-税项调整减少额
小型低利润企业的定义: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