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民国的年度纳税申报表是由纳税人的印章盖在纳税人的印章上的;税务机关会在税务机关的印章上贴上税务机关的印章;
2.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政策,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4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A类,2014年版)》将于2015年1月1日生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发行时的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补充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关于发布口径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9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所得税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汉(2010)148号)也被废止。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要包括: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付所得税,应付仓库所得税,期末期间应为补充(退款)所得税金额和其他项目。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一份书面报告,表明企业履行了其纳税义务,并按照税法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标准化格式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纳税。这也是税务机关审查企业的税收情况,确定企业在进行税收检查时是否如实申报税收的重要依据,还是确定企业是否逃税的凭证。
扩展配置文件:关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注释:
1.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5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清算,并清算应付的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需要报税务机关批准,审查或备案,应遵循相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提交材料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在年度报告前及时进行处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3.获准收取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处理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
4.《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盈利企业的处理,应适用于有资格按照“企业收入核算方法”进行应纳税所得额核算的企业。税务核查”(国税发[2008〔第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只有在没有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之前,才对小型和营利性企业适用适用的税率。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说明
1.适用范围
该表格适用于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清算并缴纳公司所得税的居民公司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填写报告的依据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相关税收政策计算并填写的。
3.相关的项目填写说明
(1)表标题项
1.“清算期”:填写从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终止之日起至清算结束之日的期间。
2.“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中包含的纳税人全名。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2)行描述
1.第1行“资产处置的利润和损失”:填写在扣除所有纳税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应税基础之后确认的资产处置损益的金额。银行通过附表1“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计算并报告。
2.第2行“负债清算的损益”:填写纳税人的总负债,并扣除负债的清算额以确认债务清算的收入或损失。世界银行在附表2“结清损益的详细负债清单”中进行了计算和报告。
3.第3行“清算费用”:填写清算过程中与清算业务相关的纳税人费用,包括清算组成员的报酬,管理,销售和分配清算人所需的评估费清算财产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咨询费等,诉讼费,仲裁费和公告费以及为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4.第4行“清算税和附加费”:填写除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公司所得税和允许的增值税扣除额以外的所有税费和附加费。
5.第5行“其他收入或支出”:填写纳税人清算期间发生的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其中,其他支出以“-”(负数)列出。
6.第6行“清算收入”:填写所有纳税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其税基,清算成本,相关税金以及债务清算损益后的余额。
7.第7行“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免税收入。
8.第8行“非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非应税收入。
9.第9行“其他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的免税收入。
10.第10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纳税法规,填写纳税人在税前可以弥补但尚未弥补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损失金额。
11.第11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6-7-8-9-10行。按上述顺序计算的银行的结果为负,银行的金额用零填充。
12.第12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3.第13行“应付所得税金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11×12行。
14.第14行“企业所得税金额的减免(免税)”:填写允许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15.第15行“海外所得税补偿额”:填写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弥补清算期间产生的海外收入的企业所得税额。
16.第16行“应在国内外支付的实际所得税”:金额等于此表的13-14 + 15行。
17.第17行“上一纳税年度应交(退还)所得税额”:填写由于上一纳税年度的损益调整,结算和多付,欠款等应缴纳的纳税人应缴(退款)公司所得税额。其中,可退还的企业所得税额用“-”(负数)填写。
18.第18行“实际应付(可退还)所得税金额”:金额=该表的第16行+ 17。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一“资产损益的处置(4)”行32中的总数。
2.第2行=附表II“清算损益(4)”行23中的总数。
3.此表中的第6行=第1行+ 2-3-4 + 5。
4.第11行=该表的6-7-8-9-10行。
5.此表中的13行= 11×12行。
6.第16行=该表的13-14行+ 15。
7.此表的第18行=第16行+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