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小于或等于100,000,每季度小于或等于300,000,免征增值税。
1.月收入少于100,000,或季度收入少于300,000,不包括增值税和附加税。
2.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应税收入少于100万,所得税减少20%,企业所得税按25%的税率征收。%包含在收入中,企业所得税以20%的税率征收。
1.免税的概念过于笼统,无法清楚地区分哪种免税或免税;
2.文件规定正确无误,您的理解是错误的;
3.过去,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0,000则免征增值税。当前的规定是,每月销售额不超过100,000的商品免征增值税。
4.免征增值税不免征所得税和印花税。根据现行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收入不超过100万所得税的5%。该所得税仍应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