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 29号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总局公告《关于企业办理手续费和佣金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
1.如果企业产生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则允许扣除不超过以下规定的计算限度的部分;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包括数字,下同)后,根据当年所有保费收入余额的15%计算限额。计算出剩余余额的10%的限制。
2.其他企业:与合法合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包括交易各方及其雇员,代理商和代表等)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的5%。 )限制。
2.企业应与已知具有合法业务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手续费和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人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让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得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股票证券而向有关证券承销机构支付的费用和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一。佣金支出必须获得合法的真实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证明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业务资格的中介服务公司或个人签订代理协议或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和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人外,企业以现金和其他非转移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扣除税前。
企业为发行股票证券而向有关证券承销机构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不得直接扣除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应如实记入帐户。
企业应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佣金及其他有关资料的计算表,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的证明。
因此,佣金支出必须获得合法的实际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证明。
公司所得税减免政策之前的两种,两种类型的特别委员会
1.对于从事代理服务且主要业务收入为手续费和佣金的企业(例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人等),其实际运营成本(包括手续费和佣金费用),扣除之前可以扣除公司所得税。
2.在发展客户和扩展业务的过程中(例如委托销售电话接入网卡和电话充值卡等),电信企业需要向经纪人和代理商支付佣金和佣金。不超过当年企业总收入5%的手续费及佣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电信企业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开发客户和扩展业务过程中因电话接入网卡和电话充值卡的佣金销售而产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销售佣金是指企业在发生销售时向中介机构支付的报酬。中介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企业员工。
例如:一家房屋中介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推出了房屋销售业务,总共出售了16栋房屋,总计860万元人民币元。在此,住房中介机构需要为中介服务业务开具发票,以从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取佣金。
销售佣金的条件
销售佣金符合三个条件:
1.拥有合法和真实的证书;
2.付款对象必须是独立的纳税人或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个人;
3.除非另有说明,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并且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销售佣金会计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在收取佣金时必须具有合法且真实的报销凭证,并且付款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独立纳税人或个人(不包括该企业的员工)),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非另有说明)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佣金支出,不包括在销售费用的税前扣除中。企业支付的销售佣金不得从相关销售业务的销售和应纳营业税中扣除(出口货物佣金从当期出口业务收入中扣除),符合条件的销售佣金应包括在销售中费用(或营业费用),并可能包含在所得税中扣除之前。
此外,佣金的税收处理也需要注意两个方面:
一方面,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房地产公司签署房地产托运和承销合同或协议并向海外寄售和承销企业支付各种佣金差价,手续费,手续费,佣金等劳务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列为费用,但应在房地产销售收入的10%以内扣除;
另一方面,付给在本单位工作或受雇的人的任何佣金,应被视为“薪水和薪金”,并且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为佣金费用。
根据外资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公司财务通则〉和子行业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回扣(佣金) )由外资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合同和协议支付),可以计入相关费用。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销售回扣和销售佣金区域
1.不同的定义:
返利是指经营者出售商品时,以实物或其他方式退还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的商品价格的一定百分比。销售佣金是指市场上的经营者给予有资格作为合法经营者为其提供服务的中间人的劳动报酬。
其次,扣除条件不同:
销售回扣规定相对严格,可以分为隐性扣减和显性扣减。默示扣除是指从帐户外部提供给另一方的单位或个人的商品价格的一定百分比。这是贿赂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支付。明确扣除是指经营者出售或购买商品并以明示方式给予另一方折扣。如果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显示在同一张发票上,则可以根据折扣销售金额计算所得税;如果再次开出折扣金额,则不能从销售金额中扣除折扣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