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损失不一定表示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只有经过税收调整和税务检查确认后,如果没有利润,就不能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如,您公司的账面利润为-1百万元。但是,本年度的营业费用包括通讯费20万元(假设不超过营业收入),应计发生且未发生的支出200万元。然后,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您需要调整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100 + 20 * 40%+ 200 = 108万,应申报所得税为108万。
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通过审计收取。如果先前已获准进行税收征管,则先前的损失将不被税务局确认,并且不允许进行税前补偿。年内税前补足。从理论上讲,如果前一年的损失是通过审计征收的,则可以予以赔偿。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某种原因,企业一般是按照最低税负缴纳所得税,尽量平衡帐户,不要求赔偿。以供参考
经营亏损是公司不愿发生的事情,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扭转亏损。但是长期的损失,对于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人员来说是没有办法的。
年度所得税申报表需要进行仔细的税收调整。
如果您连续三年遭受损失,税务局将对您进行检查和审计,甚至从确认收款到验证应税收入收款的方式改变收所得税的方式。销售收入须缴纳所得税。建议连续三年不丢失。如果第三年是亏损的,所得税年度报告将很难调整为无亏损。无论如何,它的利润可以弥补上一年的亏损,而无需支付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