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佣金,印花税和转让费外,受限制股份转让的企业所得税为利润的25%。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避免转让限制性股票的企业所得税:将企业的注册地点迁移到税收优惠地区,支持一次性税收解决,以及没有风险的地方二次征税。详情请访问百度大一渔,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9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企业在解除限售股份之前,将其限售股份转让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受让人”),公司所得税该问题的处理如下:
(1)企业应根据减少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制性股份所获得的总收入来计算并缴纳税款,并应计入当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在解除禁令之前,企业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已经签署并转让给了受让人,但是股权登记没有改变,企业仍然持有股票。企业实际上减少了限制性股票的收益按照本条第一款纳税后,如果余额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将不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