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编-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提问时间:2020-05-04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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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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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福利企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自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是为安置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特殊社会福利企业。

国家将酌情减免此类经济组织的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等。全部减免税将用作企业发展基金和集体福利基金;企业的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为职工和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奖金;有条件地提取少量社会福利。

3.退税和减税措施

(1)增值税和营业税

增值税是一种征收和退款的方法。纳税人本月可退还的增值税额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的:

本月可退还的增值税=本月与残疾人实际交纳的纳税人数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每位残疾人每年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限额÷12

营业税应按月征收。本月纳税人的营业税扣除额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的:

本月要减少的营业税金额=本月实际与残疾人同住的纳税人人数×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每个残疾人的具体限额,以便能够减少每年营业税÷12

纳税人同时经营营业税“服务业”税项和服务以及其他税项服务,只能减少“服务业”税项和服务的应纳税额; “服务业”税项和服务的应纳税额不足以抵扣不得扣除其他税项的劳务应税金额。

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纳税人应自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之月起,以书面形式申请退还或扣除增值税或营业税以及税项声明。

根据符合减税和免税条件的合格纳税人,应按月计算残疾人在雇员总数中的实际安置。如果本月的比例未达到25%,则本月的增值税不能退还或减少营业税。在

年末,应按平均年份计算实际安置残疾人的纳税人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如果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三个月的平均比例未达到25%,则应从1月1日起将其取消增值税退税,营业税扣除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安置的残疾纳税人应自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以及其他雇员后的第二个月起计算;如果残疾人和其他雇员的数量减少,则应从下个月开始计算。

(2)所得税

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2条,第3条和第4条规定的条件的纳税人(财税[2007] 92号) )负责税收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税收优惠政策。

现行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最新动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公告关于扩大中小微利企业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3]

为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执行国务院的优惠税收政策以支持小型低利润企业的发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规定,经财政部批准,有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牟利企业(包括采用审计征集和核定征集的方式),都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小型牟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适用于小规模和盈利性公司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包括将企业所得税减免20%(以下称为税率降低政策)以及财税[2014] 3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作为减半税收政策)

其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和年度结算时,按照规定享受小型盈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审核并批准,但在报告年度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公司的员工和总资产也应报告给税务机关备案。

3.小利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对于通过审计获得的微薄利润,如果上一个纳税年度满足微薄利润的条件,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000元(包括100,000元),则本年度的实际利润企业所得税的预付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的,停止享受减半税政策;如果按季度(或每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已预付企业所得税,则可以享受微薄利润的优惠政策。

(2)对以固定税率征税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如果符合上一纳税年度的小型盈利性企业的条件,且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人民币100,000元(含100,000元),元),当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如果超过10万元,您将无法享受半税政策。

小额获利企业按固定额征税后,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固定额进行相应调整。

(3)今年新成立的小型盈利性小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如果超过十万元应该停止享受半税制。

4.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不享受预付款的小型和低利润企业,在结算年度结算时将享受统一计算。

小型获利企业在预付款项中享有优惠政策,但如果年度结算和付款额超过规定标准,则应按规定缴纳税款。

五,本公告所称的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的企业。其中,职工人数和资产总数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财税[2009] 69号)

六。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及以后年度上报税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以前的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规定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财税[2009] 69号文第8条被废止。

在本公告实施后,不享受减半减税政策的小型微利公司预先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可从下一个季度(每月)的应纳税额中扣除。

特别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4月18日

税收优惠政策汇编都有哪些

委托纳税人开发软件产品,版权属于委托人的增值税。版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不收取增值税;是的,不征收增值税。

8.从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属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进行动画处理以出售自己开发和制作的动画软件后,将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实际税负中超过3%的部分,实行立即征税,退税政策。动画软件的出口免征增值税。

9.根据现行的增值税暂行规定,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由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免费援助的进口材料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3.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1.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月营业额低于30,000元(含30,000元)的营业税免征营业税。

2.小型低利润公司可享受公司所得税20%的优惠税率。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含)的,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3,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一次。2013年12月31日前单价不超过5,000元的企业固定资产的固定价值,可在2014年1月1日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用于生物制药,特殊设备制造,铁路,造船,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对于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中的小规模盈利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允许包括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一次计入当前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折旧不再按年份计算;单位价值超过一百万元的,可以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或者选择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sum方法执行加速折旧。

5.如果纳税人在缴纳财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时确实有困难,则纳税人可以在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报告后减免。

6.从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和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7.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的纳税人可免税征收教育费,地方教育费,水利建设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8.国务院规定,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0,000至30,000元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时免征增值税。税收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了小型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财税[2015] 96号《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为了继续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家精神和就业,经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通知(财税[2014] 71号)提供增值税和营业税该政策一直执行到2017年12月31日。

四,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发展

1.承包(出租)的土地被个人或单位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合同费(租金)免征营业税。

2.从事农业机械化耕作,灌溉和排水,植物病虫害的预防和控制,植物保护,农牧业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育种和疾病预防业务,免征营业税。

3.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中直接用于生产的土地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

4.根据规定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用的土地,自2014年1月1日起,应减征应纳税额的一半至2015年12月31日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全额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

5.由国家收购部门,村民委员会和个体农户签订的农副产品购买合同免征印花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成员签订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买卖,免征印花税。

6.农村居民拥有的主要用于农村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摩托车,摩托车,三轮车和低速卡车暂时免征车船税。

7. 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由饮用水项目运营管理单位签署的产权转让文件,以获取饮用水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建设与建设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合同免征印花税。对生产,办公用房地产和自用自来水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免征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8.企业从事蔬菜,谷物,土豆,油料,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的种植,新品种农作物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种植林木和来自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的收入,例如农业,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收集,灌溉,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的运营和维护以及海洋钓鱼,是免税的。公司所得税;从事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的企业以及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项目的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9.根据户口所在地自用住宅的规定标准获准占用耕地的农村居民,将按照适用的税率减半。

10.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花园土地,林地,草原,农田水利用土地,水产养殖水面,渔业水滩和其他农田,将不征收农田占用税。

11.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农田,不征收农田占用税。

12.那些有权在贫瘠的山丘,沟壑,丘陵和贫瘠的海滩上使用土地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的人免征契税。

13.农业生产材料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1)。饲料。

免税Feed的具体范围包括:

B.混合供稿。指由一定比例的两种以上单一散装饲料,谷物,谷物副产品和饲料添加剂组成的饲料,其中单一散装饲料,谷物和谷物副产品的比例不少于95%。

C.复合饲料。根据不同的饲喂对象以及饲喂对象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营养需要,根据饲料配方工业化生产多种饲料原料后,就可以制成满足饲喂动物所有营养需要的饲料。 (水分除外)。

D.复合预混料。指根据国家对饲料产品的标准要求,提供相应阶段动物饲喂所需的微量元素(4种或多种)和维生素(8种或多种)的能力。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和非营养添加剂任何两种或更多种类型的组分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均质混合物。(国税函〔2005〕1127号规定,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是由四种以上微量元素,非营养性添加剂和载体制成的块状预混物,并通过高压浓缩制成。(对于直接食用的绵羊和其他牲畜,应按照“饲料”免征增值税。)

E.集中供稿。指由蛋白质,复合预混料和矿物质按一定比例制成的均匀混合物。

(2)。农膜。(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113号)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各种塑料薄膜和温室薄膜。

(3)。有机肥料。(财税[2008] 56号)该政策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有机肥料产品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销售免税有机肥料产品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滴灌带和滴灌管(财税[2007] 83号)

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的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是指专门用于农业节水滴灌系统的软管和水管产品,具有在制造过程中加工的孔口或其他流出装置,并且可以滴水或连续水的形式排出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均按照国家有关质量和技术标准生产,并与PVC管(主管),PE管(辅助管),承插管件,过滤器和其他组件结合在一起形成滴灌系统。

(5),种子,幼苗,杀虫剂,农业机械的批发和零售。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纳税人以13%的税率出售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和农用薄膜。同时,第十五条规定,除列出的增值税免税项目外,国务院还规定了增值税免税和减税项目。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113号),种子,苗木,农药和农业机械。

(6),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2号公告规定,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和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农业机械,应缴纳13%的增值税。

农用挖掘机是指符合“农用挖掘机质量评估技术规范”(NY / T1774-2009)要求的类型和相关参数,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小型土方工程运营,包括拖拉机挖掘装置以及专用动力挖掘机。拖拉机挖掘单元是指安装在轮式拖拉机的三点悬架上并由轮式拖拉机提供动力的挖掘装置。专用动力挖掘机是指转角小于270°的挖掘机,由专用动力和行走装置组成挖掘机械。2014年4月1日生效。

(7)。自2015年9月1日起,对销售和进口化学肥料的纳税人征收13%的国内销售税和进口销售税。同时,停止执行钾肥增值税优先返还政策。

14.承担粮食购销和储藏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出售的谷物免征增值税。其他经营粮食的粮食企业,除下列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外,全部征收增值税。(财税资(1999)198号)

首先,军队使用食物,并根据军事食品券和军事食品供应证书以军事供应价格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食物。

第二种是用于救灾的食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要救灾的灾民提供救灾食品券(证明)。

第三是水库移民的口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使用水库移民口粮(证书)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水库移民提供粮食。

对于销售食用植物油的企业,政府对所有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将继续免征增值税,所有增值税都将按规定征收。

豁免大豆储备增值税政策。

15.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售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

(6),牡丹籽油。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75号公告规定,牡丹籽油为食用植物油,须缴纳13%的增值税。牡丹籽油是以丹凤牡丹,紫板牡丹的种子为原料,经压榨,脱色,除臭等工艺制成。该公告将于2015年2月1日生效。

(7),杏仁油,葡萄籽油。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2号公告规定,杏仁油和葡萄籽油为食用植物油,须缴纳13%的增值税。该公告将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8)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五,支持企业家精神和就业的优惠税收政策

1.如果企业安置残疾人,则根据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扣除额,在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100%宣言。

2.在新增职位中,新招募了合格的下岗和失业雇员在加工型企业,加工社区和街道社区的子社区中从事加工型企业和子社区。服务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应当按照当年的实际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实际​​应交税费扣除。扣除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公司所得税。

3.在新增职位中,将为商贸企业,服务企业,劳工和就业服务企业以及小型企业的加工企业招聘新聘的具有独立就业能力的退休士兵。街道社区的大规模企业实体。签订超过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社会保险费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费,企业所得税等。按照3年内每人每年6000元的扣除标准依次扣除。

4.持有自雇人士的就业,失业和失业登记证(注明“独立创业税政策”或附有“大学毕业生独立创业证”)从每人9600元中扣除。每年3年内的人数扣除标准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

5.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经营退休士兵,应从当年实际缴纳的实际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中扣除。按照扣除标准,每人每年在3年内9600元。和个人所得税。

6.军人转职干部及其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雇用人数不足7人(含7人)的,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3。从收到税务登记证之日算起的一年。

7.设立自雇军事干部就业的企业,其干部安置占企业总数的60%以上(含60%)的,在免征内。自收到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征收营业税。

8.如果新成立的企业是为了雇用陆军家庭成员,而陆军家庭成员占企业总数的60%以上(包括60%) ,从获得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9.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房地产税和有资格获得孵化器自用并免费或通过租金提供给孵化企业的城镇免征物业税和城市税。土地使用税;出租房屋,房屋和为孵化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0.残疾人向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11.对于残疾人,孤儿和烈士获得的劳动收入,应减免个人所得税。

12.符合劳动法要求的持有“残疾人证书”和“残疾士兵证书(1-8级)”的人的平均每月安置量占该州雇员总数的25%以上单位(包括25%)实际放置10人以上(含10人)的单位,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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