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税与税负转嫁的区别

提问时间:2019-10-02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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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02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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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转嫁的几种主要方式的优缺点

税收负担的​​转移方式主要包括正向转移,向后转移,混合转移,周转,抵销和资本化。

1,转寄

转寄是指纳税人将向商品方向转移已付的税款,并将商品价格传递给商品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 。

好处:

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来轻松实现。

转发是卖方的负担,通常是通过提高商品价格来将税负转嫁给买方。在此,卖方可以是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商,而买方也可以是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但是税收负担最终主要转移给了消费者。

缺点:

该过程可能涉及多次,并且平滑度受商品供求弹性的约束。

平稳过渡取决于商品供求的灵活性。实现未来税负的基本前提是应税商品的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当需求弹性大时,很难进行转移;当供应弹性大时,转移容易。

2,转移后

,纳税人将向商品的相反方向转移税款,然后降低所购买商品的价格,然后将其转移回商品的提供者。

好处:

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当纳税人无法进行远期付款时,他们就按购买价格纳税。

劣势:

还受到商品供求弹性的约束。

供应商对商品的需求更为灵活,供应弹性较小。在某些情况下,尽管已经减轻了税收负担,但仍会发生逆转。

3,混合转折

,称为转移,是指纳税人将自己支付的税款转嫁给多方负担。

好处:

当税收无法完全结转且无法完全倒回时,可以使用混合前转。

劣势:

税收负担和目的地的方向和范围取决于各种经济和经济状况。

4,周转期

周转期是纳税人将税负转移给买方和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人的负担。例如,纳税人使用降低运输价格的方法来将应税对象的税负转嫁给运输人的负担。

优点:它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并且更具选择性。除购买者和供应商之外,其他任何第三方都可以使用它。

缺点:选择商品的购买者和供应者以外的第三者的不确定性更大,并且还将受多种经济和经济条件的影响。

5。耗散

耗散是指纳税人使用降低应税商品成本的方法在新利润中增加税负的方法。也就是说,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生产技术,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来补偿利润的增加,而不必提高售价。

好处:

使用合法淘汰的方法来降低成本并通过改进技术和节省原材料来获得补偿,从而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缺点:非法淘汰使用降低工资,增加工作时间和增加劳动强度等方法,通常受到雇员的反对。消除的条件更加严格,必须满足消除的条件。例如,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可以扩大产品的销量,生产技术和方法有发展和改进的空间,价格在上涨,税负也不高。

6。税收资本化

税收资本化也称为“税收减免资本化”,“税收资本化”,“税收资本化”,这是一种特殊的税收方式,即纳税人扣除了可预见的未来应纳税额。通过压抑购买的资本货物的购买价格,并从购买的资本货物中扣除未来的应税价值,从而将所有未来的应税收入转移到出售的资本货物中。受益人:

可以降低应税资本货物的价格。

缺点:

的条件很苛刻,税款必须符合某些条件:应税人必须是财务人,并且应缴纳相同的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书-Tax Tran,每年;并且应将应税或轻税用于税收目的。

论述税负转嫁与归宿的规律

税收负担转移问题是经济学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但这是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根据税收负担转移的定义,本文进一步分析了判断税收负担转移的标准只能是国家税收或增税变更后纳税人提供(或获取)的商品(或要素)价格。变化的程度和税负影响的决定因素是纳税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价值实现程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和改革实践的不断发展,税收理论界对税收负担转移的讨论不断,并取得了许多重要进展。但是,始终存在分歧,特别是在税收负担转移的含义,判断标准,结婚条件以及税收负担的​​命运等基本问题上。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研究的进一步研究,必然会影响相关改革政策的制定。因此,有必要继续就这些问题进行学术讨论,并尽可能达成共识。本文旨在讨论这些基本的理论问题,以便向同事传授。

一,税收负担转移的含义

税收转移负担的定义是研究税收负担转移的起点和基础。实际上,许多其他有关税收负担转移的问题也是由此引起的。因此,税收负担转移的含义是一个首先要澄清的问题。作者认为,税收负担的​​转移是一个客观的经济过程,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中的价格变化将其部分或全部税收转移给他人。其含义包括以下几点:

1.纳税人是唯一的税收转移主体。由此可以推断,税收负担的​​转移也是纳税人作为主体的积极而有意识的行为。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它表明,国家本身只是税负转移过程中法定税负的决定因素,而并非转移的​​主体。国家通过规定的价格和相应的税收价值转移过程(有人称其为税收转移)产生的价格再分配也应作为税收负担转移。

2.价格变动是税收的唯一途径。这里的价格包括产品价格和元素价格。国家征收税款后,纳税人可以提高商品和要素的供应价格,或者降低商品和要素的购买价格,或两者兼而有之,以转移税收负担,没有其他办法。据此暗示,西方税收理论中的“消失”不能算作税收负担。因为在“消失中”,国家税收已成为纳税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成本(不降低购买价格和工资)的驱动力。结果,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没有被征税。转让给他人。

3.可以以货币价值形式表达的法定税收负担是税收转移的对象。就是说,首先,即使是实物税,如果要转嫁,也必须降低为货币价值形式,并通过价格变动的方式转嫁出去。其次,它只能转移给与税法相同的税负。不存在过度转移,并且由税收引起的额外负担(ExcessburdenofTaxation)不能作为转移对象转移。因为额外的负担最终是在税收负担通过之后形成的,所以额外的负担虽然与税收转移的程度有关,但并不构成征税的对象。

4.纳税人和纳税人之间一定程度的分离是转移税收负担的​​必然结果。纳税人的划分和纳税人的划分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级基于税前价格。无论在商品交易中实现纳税人价值的程度如何,只要随着纳税人提高或降低价格而负担税负,它就表明发生了纳税人和纳税人。分离。第二级基于价值。如果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中的价格低于或等于其价格,则纳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就没有分隔。如果它的价值高于其值,则纳税人与纳税人将负纳税人分开。可以看出,一级纳税人与纳税人的分离

税收筹划分别以哪些税制要素为基础依据

税收筹划有六种基本策略:包括避免税收义务,转移税收负担,降低税基,采用低税率,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延迟税收。

规避税收责任的依据是纳税人和收税人;税收负担基于税收对象和税收项目;低税率取决于税项和税率;计税依据是基础;延迟纳税是基于纳税期限和纳税链接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利用是根据纳税人,税率和减免税额。

税项包括:

纳税人,应税对象,税项,税率,税收链接,税期,税收减免,税收减免,违规等,其中纳税人,应纳税额和税率是税制的基本要素。缺少这三个要素之一的任何税收都无法确定。每种税种的元素都需要指定特定的内容。例如,中国现行的增值税是指纳税人出售提供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的货物或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入海关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或个人从事工业制造,商品管理,提供劳务或进口商品而获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有两种税率,分别为13%和17%。

“税收筹划”也称为“合理避税”。它来自1935年英国的“税收专员诉温斯顿大公爵”案。税收筹划的规范定义已逐渐发展,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通过事先对运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进行预先计划和安排,以尽可能多地获得税收节省的经济利益。 ”。

主要内容:

(1)避税计划

指纳税人使用非非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税收规定的手段)法律,但实际上与立法精神背道而驰),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并获得空白。规划税收优惠。税收筹划既不是违法的也不是合法的,并且与纳税人不遵守法律的偷税漏税本质上是不同的。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对其进行控制(即不断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并填补漏洞)。

(2)税收筹划

意味着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税法固有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起征点,减税和免税,而不会违反立法精神。 。巧妙地安排投资和商业活动,以达到少交税甚至不交税的目的。

(3)转移计划

是指纳税人为了降低税收负担而通过价格调整将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4)实现税收零风险

意味着纳税人的帐目清晰,纳税申报正确,纳税及时,充分,并且不会受到税收的处罚,即没有征税风险,或者风险最小且可以忽略的州。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能使纳税人直接获得税收利益,但可以间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规模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