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现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的看法

提问时间:2020-05-04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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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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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中国的税收政策

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以原有的税收制度为基础,并在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逐步形成。当前有23种税收类型,根据其性质和功能可以大致分为七个类别:

1.流通税类别。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服务行业中发挥监管作用。

2.资源税类别。包括资源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它主要在调节因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差异而形成的差异收入中。

3.所得税类别。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它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利润以及个人净收入起调节作用。

4.特定用途的税收类别。它包括宴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和耕地占用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并在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上发挥调节作用。

5.财产税和行为税类别。包括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主要是为了规范某些财产和行为。

6.农业税。包括农业税和畜牧业税,主要是对获得农牧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

7.关税。它主要针对进出该国边界的商品和物品征收。

上述税款的关税由海关征收和管理,农业税由财政局负责,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征收和管理。

上述23种税种,除以《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和执行外,所有其他税款均得到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

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一是使国内外企业站在公平竞争的起跑线上。新税法从以下五个方面统一了国内外公司的所得税制度: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税收征收管理。各个企业的所得税待遇是一致的,确保了公平的税制中国内外公司的平等竞争。

其次,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能力。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设立的营业场所实行汇总纳税,使同一法人内部的收入和成本费用经汇总后计算得出,公司成本和改善公司竞争力。此外,新税法采用25%的法定税率,在国际上处于较低水平,这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加税后盈余,从而增加了投资动机。

第三,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新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时的研发费用,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抵扣。新税法还规定,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享受低税率的高科技企业的必要条件是研发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率不低于规定的比率。这样,新税法引导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增加研发支出,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四有利于加快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新税法首次引入了间接信用制度,以最大程度地减轻国际双重征税,有利于实施中国居民企业“走出去”战略,提高国际竞争力。

五个有利于提高外国投资的质量和水平。新税法实施后,外资企业的名义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33%降低为25%。同时,外资企业也可以享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某些优惠政策比以前更优惠,例如高科技企业。优惠等

六有利于促进企业纳税行为的规范化。新税法更好地划分了属于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体现了所得税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新税法充分考虑了与现有法律和政策的衔接,并采取了适当的过渡措施。它还充分考虑了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能力。新税法的实施将对内外资企业产生积极影响。深远的影响。

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最近,有媒体报道,明年国内外企业所得税制度可能会统一。记者从参加税收改革研讨会的一位权威人士那里获悉,企业所得税改革计划实际上已经被多次论证并形成,但这仅仅是因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已经确定。是“加强收集和管理,“稳定税收制度”,因此有关计划被暂时推迟。预计明年下半年将统一国内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制度。同时,将逐步规范名称众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并取消部分税收优惠政策。

各种优惠政策和不均衡的税收负担是当前企业所得税制度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资,中国对内外资采取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并对外资企业给予了优惠政策。在1994年之前,中国有七种所得税。目前,所得税分为三种:公司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有关专家表示,税法的制定应遵循若干法定程序,例如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提案,财政部的审查,国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立法。的国会和全国人大的投票。早在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时,曾计划统一国内外企业的所得税,但当时受到当时条件的限制,主要是由于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差异,以及国内外企业的会计水平,因此只有国内企业的所得税是统一的。但是,有关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改革的研究和讨论一直在进行。随着中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国内政策将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外资企业目前在税收政策中享有的超国民待遇必将成为历史。

在谈到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时,来自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的专家分析说,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内部和外部分离,税前支付标准和税收优惠并存。政策,结果,税制的结构复杂,企业之间的税负变化很大。另一位专家指出,目前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仅在国内外企业之间有很大差异,即使它们都是内资企业,区域差异也很大。例如,位于经济开发区的企业仅具有所得税税率。15%,有些地区还有更多的退税项目,这实际上构成了不公平的竞争。

关于国内外公司之间的所得税差异,国内公司的财务总监感慨地说:“不仅国内外公司的优惠政策不同,而且税前差异也很大。费用支出以及减免政策。一般而言,内资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远高于外资企业。 ”

相关信息显示,当前的所得税系统有大量的税前项目,国内外公司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加上国家明确规定的近20个免税项目,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综合治理企业,校办企业和其他纳税人的税收减免,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技术转让,新业务等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收入和企业的税收减免,年轻,边境和贫困地区”减免税管理方法的存在及其产生的结果非常复杂。

据有关专家称,世界上大多数其他国家/地区的公司所得税税率通常在25%至45%之间。由于中国存在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相差很大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约为25%,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约为15%,这显然较低。

统一国内外公司所得税,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据参与公司所得税研究的专家称,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简化税制,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提高效率”。据专家介绍,在讨论过程中,有专家认为,考虑到当前的实际税负,国内外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可以统一在25%左右。应统一为30%;有专家认为,可以在30%基本税率的基础上设定20%和15%的较低税率。同时,应统一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以及资产处理的方法和标准。

记者从北京市崇文国家税务局了解到,目前对内资企业的应税工资有严格的规定,除税前不允许扣除企业缴纳的工资。

据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刘海霞说,当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内资企业的税前支出有严格的限制。超出部分应全部税后缴纳,对于外资企业,应按实际发生的工资足额缴纳。目前,北京大多数企业的工资水平超过960元。结果,内外资企业存在较大的税收不公。

据专家称,改革后,有关内资企业应税工资的规定将被取消。同时,目前大多数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取消。当前许多优惠政策具有区域性。例如,未来各经济特区企业实施的优惠措施将基于产业政策。原则上,仅对基础设施,能源和高科技企业给予适当的折扣。

谈谈你对我国现行的税制发展有何看法

我国目前的税收制度

经过多次改革,尤其是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税收改革之后,中国初步建立了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多重税收体系。周转税和所得税都是双重税目,也是双重税制,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和其他税是相匹配的。

中国现行税制中设定的税种主要分为六类:

1.商品服务税类别: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

2.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公司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合并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财产税: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车辆和船舶使用许可证税等;

IV。资源税类别: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五,行为税类别: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已暂停),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屠宰税(已取消),宴会税(已暂停),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

六。农业税类别:农业税(已废除),畜牧业税(已暂停)等。

新税:理想与现实

(1)遗产税:社会和财务职能之间的冲突

1.开始继承税的时机已经成熟

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人去世时留下的财产净值征收的税,通常被视为对个人收入的补充调整。国际经验表明,遗产税有助于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差距,平衡公众的不满与社会财富的不平等占有,并有助于促进社会捐赠和互助。因此,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征收遗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曾有过征收遗产税的计划,但是在“一个大两个”和全体人民的指导下,私营经济受到极大的限制,并且私有财产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此外,人们的收入差距很小,遗产税缺乏征收的社会基础,因此征收这种税的想法尚未得到实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分配主体的多样化和分配渠道的多样化,特别是随着对私营经济的开放和认可,一些人已经积累了可观的个人财富,以及成千上万的人。已经出现了。成千上万甚至是亿万富翁,这与仍然处于贫困线以下的数千万人形成鲜明对比。如何引导这部分财富的使用,如何避免暴利阶级的激增,如何促进劳动致富,控制没有工作的收益以及缩小收入差距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税的征收不仅成为舆论的声音。从分配结构的实际情况来看,开征这种税的时机也已经基本成熟。

2.困境与选择

就征税而言,必要性并不等于可能性,两者之间存在差距。就遗产税而言,尤其如此。征收遗产税通常会导致成功率降低,因为首先,遗产税是各国少数人的一种税收,其税收收入所占的比例很小,因此其社会意义远大于其财务意义。 。为此,我们应该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如果仅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征收遗产税,征税的结果可能会令人失望。其次,要征收遗产税,有必要建立公民的财产申报和登记制度,这会带来更高的成本。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制度很不完善,政府职能部门对居民的个人财产状况甚至是易于识别的房地产状况知之甚少。征税后,不仅成本高昂,而且工作困难。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继承税是一种涉及少数人的税,特别是在某些地区,因此目前几乎没有纳税人可以包含在继承税中,税收相对容易掌握。因此,在征税初期,纳税人相对集中,征收管理力量也可以集中运作。从某种意义上讲,降低了征收的难度,并提高了征收的可行性。

我们认为,鉴于中国尚未建立严格而规范的财产登记制度,而且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制度也很不完善,遗产税制度应采用相对简单的模式也就是说,实行总继承税制是我国的征税。遗产税的更好选择。这种总继承税制的基本思想是:仅征收全部遗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起点20万元,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收负担的​​大小没有考虑到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繁荣。关系;扣除额主要包括受益人的丧葬费,债务,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等。为继承而获得的财产可以减少或免于公益事业;列为地方税,由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税分类实际情况决定了征收的时机。

遗产税的征收还需要一系列支持措施:首先,建立家庭私有财产的清晰法律体系,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确认,继承,分割,转让等法律体系。 。;二是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登记制度;第三是建立权威的财产评估机构。第四,为防止事前财产转移,应与遗产税同时征收财产转让税。有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应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第六,应加强对遗产税负责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专业素质。

(2)社会保障税:无法避免的综合体

当今各国的实践表明,社会保障是现代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克服市场机制本身造成的分配不均和贫困的弊端,人们对政府履行社会保障职能的要求将越来越高。总的来说,为了实现社会保障的规范化和社会化,政府必须挺身监督。通常的做法是通过实施社会保障税来反映政府财政的特殊收支活动。

中国的社会保障工作才刚刚开始。当前,社会保障基金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实行多种管理。这是由于中国地区差异大和财政体制分散,具有时代特征。但是,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般要求出发,有必要形成一个统一的市场,扭转“分离主义”的局面,要求社会保障朝着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 ,按照统一标准实施社会保障。同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决定了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将面临所有制结构变化和生产要素重组的问题。大量下岗工人和动员将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和必要保证。中国的社会保障可以大致分为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惠待遇,救济和社区服务,但基本的社会保障是养老,就业和医疗。要建立一个充满活力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使其具有减震功能,它必须有可靠和稳定的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税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可靠的财务支柱。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说是必然的事情,不是部门的意愿而转移,只是时间问题。

引入的社会保障税不是一项新税,而是通过标准化和合并当前的社会保障费,并实施统一的标准来提高安全基金的使用效率。考虑到中国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具有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按照“先行而后准确”的原则,在社会保障税征税开始之初,可以采用另一种方法在城乡之间实行。盖镇。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为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和个人。应税对象是个人的工资收入。税收项目包括养老金,失业和医疗费用。税率主要基于比例税率,可以基于具体情况由固定税率补充。根据中国目前的国情,应将社会保障税归为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共享税,以反映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整体水平。中央协调科可以协调区域之间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作为一项特殊的财政收入,社会保障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专营机构负责保值和增值。财务部门主要进行监督,以确保该收入专门用于社会保障支出。此外,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应与转移支付制度相协调,以平衡地区和企业的负担水平,克服收支不平衡的问题。随意使用安全基金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