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04号),
1.自2008年5月12日以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不受影响的地区捐赠了自己生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商品。级别及其部门,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2.自2008年5月12日起,允许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业和个人捐款的当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前。全额扣除。
除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政策外,所有截止日期均应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
《税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建立的组织或者场所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格和费用;税务机关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格或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收入的,有权进行合理的调整。《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如果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并减少企业或其关联企业的应税所得或所得,则税务机关有权以合理的方式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对于等额的利息收取和利率水平,当然符合独立公司之间的交易原则;如果他们之间没有利息或利率水平低,则独立公司确认收入之间的借款资金利率水平用于纳税调整,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但是,也有例外。根据《税收特殊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第三十条,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其实际税负相同,但不直接或间接地进行。原则上,不会进行转让定价调查或调整,从而间接导致该国的整体税收减少。因此,在关联方的所得税负担相同的情况下,可以抵消增,减的税率,无需进行税收调整。
1.管理费中最高的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五分之一
3000 * 5‰= 15,因此招待费为15,必须支付15
,薪水100-90 = 10,组成10
2.广告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
3000 * 15%= 450,占50
3.福利费扣除14%,员工教育费用扣除2.5%
90 * 14%= 12.6 90 * 2.5%= 2.25因此,员工教育基金应支付0.75,福利费应支付1.4
4.慈善捐款不超过年度利润扣除总额的12%
120 * 12%= 14.4,占5.6
5.罚款不可抵扣,因此应偿还罚款0.5
6.非金融机构的贷款非利息付款不得超过同期类似贷款的利率
100 * 5%= 5,所以组成3
7.国债的利息是免税收入,可以减去5
8.罚款也不可扣除,必须支付30
应付所得税= 120 + 15 + 10 + 50 + 1.4 + 0.75 + 5.6 + 0.5 + 3 + 30-5 = 231.25
应付企业所得税231.25 * 25%= 578.2万
预先预付了300,000,只需支付27,8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