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优惠分为三个级别:首先,从小企业和小企业获得的一般优惠,即满足人员,总资产和年应税收入条件的20%税率。 2008年所得税法的日期。
第二个是352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的,2010-2011年减免50%,税率减免20%。
第三是最新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优惠。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2012-2015年将分别享受50%和20%的税率。
上述所有利益必须由公司通过审核和居民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4号公告
为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117号)的有关规定宣布以下有关小型和盈利性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1.最近一个纳税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6万元人民币(包括6万元人民币),同时,其资产和雇员人数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92条的规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标准是实施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微利企业(以下简称合格小微利企业)。)关于预付税表的公告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月度预付税表(A类)第9行“总计实际利润”“和”产品的15%,暂时在第12行填写“所得税减免”。
2.符合条件的小利润企业“从业人数”和“总资产”的计算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利润企业”(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得到执行。
3.符合资格的小型获利企业必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供符合上一纳税年度小型获利企业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以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后,认定企业在上一个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不得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
第四,在纳税年度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该企业的纳税年度是否满足上述针对小型获利企业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条件,已经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的规定计算了企业所得税减免的预付款的,在年度结算时,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安顿下来。
本公告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
特别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4月13日
1.相关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与25%的法定公司所得税税率相当与此相比,小型低利润公司的所得税负担减少了20%。
为了继续发挥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以及支持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去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两份声明。文件以进一步增加税收优惠。根据财税[2011] 4号和财税[2011] 117号这两份文件的规定,具体收益可归纳如下:
如果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应税所得不超过30,000元(包括30,000元),则2012年至2015年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不超过60,000元(包括60,000元)。如果减少收入,则应税收入中包括收入的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换句话说,对于符合上述规定的小型获利企业,其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仅为10%,与一般企业相比,税收负担减少了60%。
但是,我想提醒大家,结合《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应税所得不足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实际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0%;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及时实施20%的优惠税率。2012年至2015年,年应税所得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将按10%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6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对于小型且有利可图的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20%。
二,资格鉴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1款所指的合格小型盈利企业是指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和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且行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 ”
具体来说,享受小型和低利润的公司所得税优惠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它从事国家无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国家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对行业进行限制和禁止。{二}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企业每年的总收入,在扣除非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允许弥补前一年损失的余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员工人数和总资产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
这里值得强调的是,它是关于雇员人数和企业总资产的统计口径。
关于小利润企业的“从业人数”和“总资产”的计算标准,国税函[2008] 251号文规定,“从业人数”是根据平均从业人数计算的。在公司的整个年度中,“总资产”由企业计算年初和年末的总资产平均计算。
财税[2009] 6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和第2款所指的雇员人数是指与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企业公司派遣劳务人员的人数和工人人数的总和;员工人数和总资产指数根据企业全年的月平均数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终值)÷2,年月平均值=全年月平均值的总和÷12,如果该业务在年中开业或终止,则以实际营业期为纳税年度来确定相关指标。
显然,国税函[2008]第251号通知和财税[2009]第69号通知的规定规定,计算“雇员”和“总资产”的标准不同。据了解,国税函[2008] 251号两项指标的计算标准仅是为了简化企业的所得税预付款计算,适合于企业利用所得税的预付款。税。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2012年第14号公告(关于小微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第二段对此进行了确认,其中明确了合格的小微企业的“雇员人数” ,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税函[2008] 251号第二条执行。纳税年度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会验证企业是否符合当年的小型盈利企业的条件,因此是否需要补偿计算所得的所得税减免,这些两个指标仍应按照财税[2009] 69号的规定计算。
3.如何正确申报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财税[2011] 1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的有关规定,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2012年小型和盈利企业的回报:
(1)预付款声明
1。对于上一个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6万元人民币(含6万元人民币)的小型获利企业,当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每季)纳税表(类型A)在第12行“所得税减免额”中暂时填写“第9行”“实际总利润”乘以15%。应税收入中包括收入减少50%,而小规模盈利企业考虑将税收优惠减少20%,从而简化了处理过程。
2。上年应纳税所得额在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季度)每月(季度)企业所得税(A类)”第9行上的“实际总利润”5%的乘积暂时填写在第12行的“所得税减免”中。即临时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2)年度申报
小型获利企业于2011年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符合认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0,000元(含30,000)的小型获利企业的条件”元),”将计算出的乘积乘以15%,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纳税申报表(甲类)的税收减免〉的第五表》 ”(国税发〔2008〕101号)。表的第34行“(1)合格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同样,“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至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盈利企业”,根据其收入与5%的乘积,填写附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4行“合格的小利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的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