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中的规定与税法的规定不一致。在实际工作中,通常以税法的规定为准。如果您要参加考试,则必须严格遵守教科书;如果您是参加工作,请使用应税方法(禁止使用新标准)来简化会计。2007年刚刚对“所得税”进行了调整,具体实施方式还不太清楚。如果您现在想澄清所得税的运作,恐怕连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都不清楚。
(5)禁止折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6)要求在资产和负债之日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要求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相应调整,并根据计算应税收入时的税法利息扣除额,即资产的税基=未来应纳税费用的金额;负债的税基是指按照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的金额。扣除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应纳税支出额,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与旧版本内容之间的差异比较
19.《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1)禁止使用应纳税的方法,该方法要求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来计算所得税费用,而不是由商务部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1994年获金融学士学位号)规定了损益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负债表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用暂时差异替换时间差异。这是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结果,也是与IAS 12趋同的结果。如果将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消递延所得税资产收益,但某些暂时性差异不是暂时性差异,则应冲销冲销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暂时差异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税基之间的差异。根据资产税项,所有时间差异均为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应予以减记。何时有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税收入。
(3)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4)税率发生变化时,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
3.处理新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差异的原则和方法
(1)处理原则处理会计法和税法之间的差异时,应遵循统一和独立这两个原则。
一是团结原则。会计法和税法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如果在制定税法时根本不考虑会计方法,那么就会无缘无故地存在许多不必要的差异。这些差异不是必需的。例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购置,建造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的资本性支出。相关资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相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在当期扣除。 “税法确定了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间”,即相关资产交付和使用时“当相关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或销售状态时,借入费用“准则决定了资本化停止的时间”。如果“预定可获得性”与“交付”之间还有一段时期,则会计资本化金额和税收资本化金额不同,导致固定资产的会计成本与税收成本之间的差异将直接影响会计折旧与税额折旧之间的差异。我认为,这种业务能力上的差异应该得到协调和一致。制定税法时,应参考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毕竟,计算税金的基本数据是基于会计的。
第二是独立性原则。只有当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保持各自独立性时,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应纳税额的准确性才能得到保证。《税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如果税收,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的税收规定相抵触,国务院或国务院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的税收法规计算应纳税额,预扣和征税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财务如果会计处理方法不符合税法,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税法,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因此,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有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准则等),以确认,衡量和报告会计要素。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税额,并及时申报和缴纳。
(2)处理方法。
首先是税收调整。营业税:营业税需要进行税收调整,例如商品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销售,提供应税服务时向客户收取的违约金,递延付款利息,集资,处理费用,收款和预付款金钱等另一个例子是,需要将房地产公司获得的预付款收入计入当期营业额以计算营业税。每月征收营业额税。在月底,应纳税额被计算并提取并宣布要支付。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指个体所有人,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并于年末结算。企业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需要针对会计法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对税额进行调整,调整过程反映在收益表的详细项目中。
第二个是所得税会计。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资产,负债,损益,支出或亏损的确认和计量原则上存在差异,因此,导致根据会计制度计算的税前利润与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差异。根据税法,即永久性差异和暂时的差异。永久性差异发生在当前期间,在以后的期间将不会撤销。永久性差异与会计利润之和乘以适用税率即为应付所得税,作为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会计成本)与其税基(税收成本)之间的差额;对于未确认为资产和负债的项目,其税基可以根据税法确定税基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也是暂时的差异。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第18号》,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统一核算暂时性差异,对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差异和免赔额临时差异。对于所得税递延资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可以根据以后年度申报所得税时应转回的金额直接填写。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解决每个暂时性差异,可以完全替代税收调整分类账(或参考书),从而解决会计法与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
1.新旧所得税准则之间的主要区别
新的所得税标准会计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与旧的标准会计方法不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暂时性差异以公司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规定的税基之间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然后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旧的所得税标准中,企业在所得税核算方法上有很多选择。他们可以选择应付税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在税收影响会计方法下,可以使用递延方法或损益表债务方法。为了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在获取资产和负债时确定其税基。税收计算的基础是新旧所得税会计准则之间的基本理论差异。旧的会计准则所得税会计关注时差。时间差是指一个时期内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以后一个时期或多个时期内返回的会计利润之间的差额,重点是收入和支出。从分析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的角度,揭示了一定时期内的差异。新准则采用新的资产负债表负债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根据国际惯例,暂时性差异是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来定义的。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资产负债表中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着重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分析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在某个时间点的差异强调差异的内容和原因。在新的所得税准则下,企业在弥补亏损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计提折旧所得税抵减。旧标准在这方面没有规定。
第二,执行新所得税准则的客观财务效果分析
1.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可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影响税收的会计法有两种特殊的会计形式:递延法和债务法。对于永久性差异,无论采用哪种形式计算所得税,都必须从会计利润中直接扣除或加计应纳税所得额,以消除差异对公司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如果企业的适用所得税率不变,则递延方法和债务法程序相同,但是,如果税率发生变化,则递延方法仍沿用原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税率,导致递延税项的账面余额不能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也不能处理不是时间差异的暂时差异。使用债务法,当税率改变时,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会根据当前税率进行调整,从而可以代表未来的预付或应交税额的真实金额。与递延法相比,债务法在理论上更符合会计要素的要求。因此,新准则规定,公司只能在税收影响会计法中使用债务法计算所得税费用,这将改变所有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并导致公司净利润的变化。规模较小的公司如果最初采用应税方法,则净利润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此外,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以为决策提供更多有用的会计信息,因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侧重于暂时性差异。时间差异不仅包括时间差异,而且还包括非时间差异,内容更加广泛。中国当前的资本市场继续蓬勃发展,企业重组,并购和股权改革已经大量涌现。资产重估业务肯定会增加,不可避免地会引起许多非临时性的临时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单独处理并披露的,因此它们提供的会计信息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无论是理论上的合理性还是实践中的实用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均具有优势。
2.大多数企业在执行旧会计准则时都采用应纳税方式,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新准则实施后,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为非流动资产(负债),从而对公司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产生影响。此外,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应为当期发生的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反映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可以反映资产或负债的未来存在情况。报告日的负债。该期间由于所得税导致公司现金流入或流出的情况有助于信息用户根据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适当的评估和预测,例如从税收筹划,递延税项的角度付款实际上等于获得政府免息贷款,因此,如果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帐户余额很大,则说明其税收筹划成功。
3.实施新的所得税准则可以使损益表中列出的所得税费用与当期会计利润相匹配,并减少由于税法与会计之间的不一致而导致的税后利润波动。标准。在旧准则的所得税会计方法中,应交税额方法不确认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差额,被视为永久性差异,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损益表债务法以损益表中确认的收入和支出为基础,确认由于所得税对会计处理规定与税法之间的时差的影响,不能将非暂时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处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为计税基础,并确认由于会计处理规定与税法规定之间的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所得税影响,减少了因会计处理规定与会计准则相关的企业会计法和税法之间的不一致。税后利润的波动。
4.它确实建立了会计利润和应税收入的适当分离。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原则和要求不同,同一会计期间同一公司的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和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可避免地会有所不同。解决此差异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会计系统受税法的约束;另一种是会计系统受税法约束。二是在协调的基础上将两者尽可能地分开。由于按照应纳税额法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不是应由会计利润承担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因此,根据当期总利润减去当期所得税费用获得的净利润不是真正可以分发。利润。因此,新的所得税准则真正建立了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适当分离。
3.实施新所得税标准时可能出现的问题
1.时间转换问题。正是由于过去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的各种缺陷,新的所得税准则终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反映了中国会计信息用户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所得税会计信息和国际标准融合的想法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这样一个问题:目前,只有中国的上市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应纳税额法或递延法过渡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的一个步骤。如果跨度太大并且时间太紧,实际的实现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困难。由于新准则规定新的所得税准则将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中实施。这些人员还缺乏专门培训。
2.在旧的所得税会计中,公司有很多余地来选择所得税会计方法,即应纳税额法或税收影响法。新准则要求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理论上说,债务法优于应税法,因为它可以更好地反映“所得税是企业为获得收入而发生的一种支出”的观点,但实际操作必须在现实的约束下进行。债务法辅助会计环境的复杂性和要求远高于应纳税法,企业会计工作将作相应调整。但是,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上市公司仅占约20%,其中大多数是最容易使用的应纳税方法。随着新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必须有大量的企业将其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从应纳税方法和递延方法改为债务方法。这就要求企业根据会计政策的变化重新组织所得税费用。可以想象,资产负债表方法将成为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艰巨战斗。此外,中国目前正在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实现了“二合一”。 “二合一税”后的所得税税率变化需要调整所得税。这些措施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但同时也增加了所得税会计的难度,增加了会计成本。
3.新准则将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未来资产回收或偿还债务期间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产生应纳税额的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确定未来资产回收或在责任期内偿还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可抵扣额的暂时性差异。在利润操纵更为普遍的上市公司中,只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每个期间不断增加,就会增加每个期间的账面利润(负债的反向操作),形成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根据财税部门之间的初步谈判,当期利润无需纳税,看来真的没有吹牛,没有税,这将改变以前的人为利润状况。征税后,上市公司当前的欺诈成本将大大降低。随着上市公司越来越重视短期操纵,它们的未来风险更大。
4.新标准增加了很多专业判断和信息披露工作。如果新准则要求公司在以后阶段结转可抵扣亏损,则应获取可抵扣额。未来应课税亏损的亏损是有限的。为了确认此方法用于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应判断五年内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可以在以后的营业期内完全转回应纳税所得额。为了体现稳健性原则,新准则可以建立一个“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金”帐户,该帐户用于计算公司由于某些不确定性而无法实现的税收收入。企业应定期检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至少每年年底一次,如果预期无法实现未来的所得税利益,则应当提取预计未实现部分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很多情况下需要依靠会计师根据其专业判断进行判断,因此结果是主观的。
5.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施缺乏健全的体系,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并不适合所有企业。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时税制的规范化,首先在于正确确认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然后确定各项资产,负债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第三步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最终确认。但是,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文件来规范如何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因此相关法规分散在各种税收法规中,很难正确掌握。确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时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非常熟悉税收制度,因此对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精通所得税会计准则和税法。但是,现实情况是,中国一些会计师不善于理解和掌握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这不仅会增加所得税会计核算标准的转换成本,而且可能会受到大多数会计师的抵制。不禁要预测。经济后果。
IV。解决新所得税准则中可能出现问题的相关措施
1.加强对财务和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判断力,增强会计人员适应新准则的能力。通过提高整个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判断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树立财务会计人员的终身教育观念,有效提高会计人员在实践中的具体处理能力。通过有关部门和会计界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将树立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树立良好的财务会计专业形象。
2.建立并实施新的所得税标准环境,以确保会计师的工作环境。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控制和指导经营者的行为,加强董事会建设,确立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形成一定程度的监督制约,维护公司的权益。最大程度地拥有者;有必要完善派遣监事会制度,加强监事会建设的重点在于监事会组成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以及如何实现监事会的全过程。通过以上措施,为会计师实施所得税会计准则创造了良好的实施环境。积极承担企业应负的责任,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沟通。
3.在工作实践中注意谨慎原则的正确应用。新所得税准则的实施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应用审慎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原则。企业需要分析判断两者之间的差异,根据税法规定正确计算纳税额,并根据表观资产负债表确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并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旧准则的债务法下,如果会计利润小于应纳税所得额,则出现递延税额,表明以后摊销的所得税费用将转回。但是,在冲销时要求会计利润大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前提。如果预期的未来会计利润不能大于应纳税所得额,则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虚假增加的资产。
4.在整个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的整个过程中,会计专业判断反映在会计准则的应用,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估计等方面。该准则明确废除了以前的所得税核算方法,并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