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促销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41号),烟草公司不得计算应纳税额。烟草广告费和企业促销费扣除收入金额。
烟草业的最新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其他条件:(1)两种优惠税率:合格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减少20%。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减少15%。(2)预提税的预提税率(预扣代理人预提税):税率为20%(适用于实际税率为10%),适用于未在中国设立机构或地方的人;或但是,成立了与该机构或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所有费用的调整均超过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 800-6500-850-500-150 = 0
税项调整:
广告费,按收入的15%= 1200万元计算。实际支出200万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
商务招待:收入的0.5%= 8000×0.5%= 40万元。实际金额的60%= 20×60%= 12万元。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20-12 = 80,000元。
研发费用:可扣除50%= 15×50%= 7.5万元。
利息支出比银行利率高2%。500×2%= 10万元。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10万元。
应税收入=会计利润+税收调整= 0 + 8-7.5 + 10 = 105,000元。
该年度应交所得税= 10.5×25%= 26,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