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22号)第一条的规定:
(1)从其他单位或个人获得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外,其他政府补贴,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所得的收入;
(3)根据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
(4)产生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协会有非会费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4条和第85条的规定,无论是非盈利组织,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均不受制于公司。所得税,但不包括从事营利活动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企业获得的所有收入(不仅是捐赠收入,服务提供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减去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并减去上一年度(上一年度内)的相关成本费用和亏损5年)对于损失,其余部分需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
贵协会的非捐款收入是否是从事营利活动所得的收入,取决于贵协会的工作,该收入是否在民政部门的范围内,该收入的用途,以及如何分发确定是否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22号)第一条,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文化局组织的社会组织收取的培训费用属于提供获利活动产生的收入,而不是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企业所得税中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本法的规定。该法律不适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在该地区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根据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团体和其他创收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根据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中国的社会组织为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但根据公司所得税第二十六条第(4)款为非营利组织法律是合格的。该组织的收入是免税收入。第八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所称合格的非营利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是依法办理非营利组织的登记手续;第二个是从事公益或非营利活动;第三,除与组织有关的合理支出外,所有获得的收入均用于注册或公司章程批准的公益或非营利性业务;第四,财产及其水果不用于分发;第五,根据注册批准书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注销该组织后的剩余财产将用于公益或非营利目的,或者由注册机构转让给与该组织具有相同性质和目的的组织。组织,以及向社会公布;第六,被投资方对投资于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第七,将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支出控制在规定的比例之内,并且组织的财产在不变的阶段中分配。前款确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识别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所述的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从事营利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而是财政,税务机关的收入。国务院除非部门另有规定。
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来决定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捐款收入支出=利润
但是,所得税收入是根据公司利润计算的,然后根据所得税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