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澳大利亚大致归为亚洲,其经济增长方式与中国大不相同。
合理的避税措施是税收筹划
,考虑到旧法律的弊端,新法律进行了重大调整,从而导致公司所得税税收筹划发生了重大变化:
(1)从注册区规划对于企业
的规划,旧法律规定,只有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因此,不在此领域的高科技企业正在进行税收筹划。公司可以将利润转移给位于这些地区的关联企业,并通过公司分离或相关交易享受税收优惠,甚至可以使用“区域内注册和区域外运营”来减轻税收负担。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需要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征收所得税,税率降低15%。对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企业和项目给予优惠的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再有区域性要求。因此,公司税收计划必须从税收地点的计划转移到公司性质的计划。
(2)从雇员人数的规划到雇员特征的规划
旧法规定,只有民用福利企业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残疾人。在这一政策指导下,只有普通的盈利性企业才能计划减少员工数量,提高员工的劳动强度;新法律规定,所有企业只要雇用合格的下岗工人,残疾人等,并从事国家鼓励的经营活动,就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税收优惠。为此,企业应仔细规划和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国家安置,以鼓励就业,分析上述人员和一般人员的成本和收益变化,并注意相关文件的归档和人工。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障工作。
(3)从组织规模的规划到组织结构的规划
新法律采用了“注册标准”和“实际管理组织标准”的组合,因此企业应预测分支机构的损益,并根据分支机构的性质做出决策。
(4)计划预提所得税
在许多国家/地区,对股息征税是一种普遍做法。但是,中国对外资企业的股息免征所得税,这也是“假冒外资”现象日益严重和税收来源流失的重要原因。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息和非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征收所得税,税率为20%,这对通过外国低税区在中国投资的某些企业产生了较大影响。非居民纳税人的这一部分可以使用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协定来合理地避免征税。例如,在中国,香港,爱尔兰,毛里求斯,巴巴多斯和其他国家和地区,与中国的税收协定已同意对股息采用不超过5%的预提税率。美国,加拿大和其他国家/地区签署的税收协定不适用于股息。预提税率超过10%。非居民公司可以将公司的注册地转移到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免缴税。这是一种长期的避税方法。另一种短期避税方法是尽快汇出现有股息,或在新的公司所得税法生效之前对股息进行再投资,不仅可以避免20%的所得税,还可以享受再投资退税政策原外商投资企业。 。
(5)其他计划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在本法发布前已被批准的企业,根据当时的税法和行政法规,享受优惠税收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在本法实施后的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 “在特定地区建立依法设立的国家以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在国务院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新建国家。需要重点企业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经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有关“离岸公司”避税现象的关注
■桑海川
据报告称,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超过20万家。与中国息息相关,因此通过设立离岸公司避税的目的不再是个人现象。
什么是“离岸公司”
近年来,外国对华投资出现了新现象。东南沿海省份的统计数据表明,该省是2002年最大的外国投资者。投资来源不是美国,也不是毗邻该省的香港,而是英国的岛屿国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实际上,近年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的所谓“离岸公司”的注册以及通过离岸公司归还海外公司已成为许多内地企业的公共秘密。 。 。离岸公司就是与营业地点分开的公司。离岸公司的股东,董事和经理通常不是注册所在地的居民。世界著名的离岸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群岛等地注册,它们都具有相同的特征:简单的注册程序,几乎没有资金流动的限制以及没有注册的商业活动由土地进行的几乎没有任何税收和保密。内地企业在上述离岸地区设立离岸公司,其主要目的如下:在美国,香港或新加坡上市;成立控股公司进行资本运作;并进行税收筹划。
公司注册的选择
世界上有许多可供注册的离岸公司可以选择,例如上述英属维尔京群岛,加勒比海岛国等。作为马恩岛和百慕大群岛,除了比利时,香港和澳门,注册离岸公司的首要问题是解决在哪里注册的问题。由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对是否可以发行无记名股票采取了更为宽松的态度,因此,如果中国内地企业没有计划在海外上市,英属维尔京群岛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理想的注册地。
实际上,离岸公司在中国许多大型上市公司的上市中都发挥了关键作用。无论最初目的是什么,设立离岸公司都会客观地为这些上市公司提供税收筹划。提供方便。本文通过对中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解释了离岸公司与税收之间的关系。
离岸公司可以逃避税收
我们首先假设一家主要从事出口业务的中国公司A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股东(股东B和股东C)。如果公司选择在中国成立,则公司至少在税收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33%;存在偿还增值税的问题。在目前出口退税严重延迟的情况下,这是不可避免的。从公司那里榨取很多钱。
此外,由于各种原因,甲公司的某位股东出于各种原因要将其在该公司的股份转让给甲公司的另一位股东时,由于中国不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无法进行转移。如果转让给他人,则股东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取决于股东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更不用说A公司本身可能无法获得进出口权,如果必须通过的话如果外贸企业代理,企业的经营成本将进一步增加。
现在,我们假设该公司的股东通过成立一家离岸公司来了解其变化如何来完成其运营。在设立离岸公司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由股东B和股东C共同成立离岸公司的方法,也可以采用由股东B和股东C分别成立两个不同的离岸公司的方法,出于税收考虑。后一种方法更好。首先,股东B和股东C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一家国际商业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和E公司)。由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国际商业公司法》规定了设立一人公司,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