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企业所得税的意义和目的-研究企业所得税的意义

提问时间:2020-05-02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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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2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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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研究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目的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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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所得税会计研究的意义?

应付税法是一种应税法,是一种基于损益表的债务法,即计算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额为: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费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与企业所得税费用相同。

资产负债表方法是一种基于资产和负债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理论基础是资本维持的观点,即损益只有在维持原始资本或收回成本后才能确认。从暂时性差异的本质来分析暂时性差异的原因及其在期末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其特点是:当税率发生变化或税基发生变化时,“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帐户的余额必须根据预期税率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损益表债务法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1.不同的会计概念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基于资产和负债的观点,认为在每次交易或事件发生后,应首先注意其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然后确认收入(或损失) )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因此,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主要目的应该是识别和衡量会计和税法差异对公司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的影响,并采用影响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首先是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损益表债务法从收入和支出的角度出发,认为应首先考虑与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收入和支出的直接确认,而企业的收入应从收入的直接比率计量和费用。过去,中国对企业的评估一般都强调利润指标,而会计概念则更多地关注收入和支出。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融合,收支观念逐渐被更科学的资产负债概念所取代。新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第18号》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以说是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中从收支到资产负债的过渡。会计准则与会计已经迈出了一大步。

2.不同的会计基础

所得税会计研究是一种对根据会计计算得出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根据税法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进行会计处理的方法。损益表债务法从收入和支出的会计确认标准与税法确认标准之间的差异开始,将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差异和时间差异。时差是指税法会计确认收入,费用或损失的时间不同,导致税前会计收入和应税收入之间的差额反映了当期差额。时间差强调了差额的形成以及差额向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返还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调整以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为基础,暂时性差异由暂时性差异代替。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强调该差异的内容及其在期末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反映了累计差异。因此,两者的会计基础是不同的。损益表债务法是基于时间差的,该时间差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被视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方法基于暂时性差异的性质,分析了暂时性差异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3.会计范围有所不同

损益表债务方法是基于时差的,资产负债表方法是基于暂时性的,并且时差和暂时性差额的会计范围有所不同。所有的时间差异都是暂时的差异,除了时间差异之外,暂时的差异还包括非时间差异。主要包括:

首先,子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不会将所有利润分配给母公司;

其次,在计税时不进行调整就重新评估资产;

第三,收购法业务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获取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税额计算中不作相应调整;

第四,作为报告企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外国企业实体的非货币资产和负债按历史汇率进行转换;

第五,最初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初始税基不同。

两者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上述各项是由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直接调整资产或负债引起的税基之间的差异所致。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产生当期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以后期间转回。但是,由于这部分差异不是时间差异,因此是根据损益表债务法计算的,因此不能反映这部分差异对未来税收的影响。它只是一个永久性差异,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影响后续会计期间。这样,两种会计方法在当期和以后期间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不相等。

延期的四种不同含义

损益表债务方法基于时间差异,并使用“递延税”,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的概念,将时间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视为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分别代表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独立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根据暂时性差异的性质,分析造成暂时性差异的原因以及对资产负债期末的影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概念,大大扩展了“递延所得税”的含义,具有更实际的意义。它是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以及企业预期收回或清算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如果从会计的角度而言,未来的纳税额可以大于或小于该收回或清算的应纳税额,则该企业需要确认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产生负债是因为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不一致。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应与其他资产和负债分开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与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区分开。

五,不同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在

损益表债务法下,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递延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暂时性差异反映的是累计差异,而不是当前差异。首先,根据该暂时性差异计算期初和期末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成本被挤出了。期间所得税负债(或资产)。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付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收益)税收资产)。由于损益表债务法已经为大家所熟悉,因此在此我们重点介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处理。

谈谈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的和意义

税收筹划的基础是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所有利益,并在纳税人的多种选择中选择最佳方案,以期使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企业所得税是中国的主要税种。对于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计划讨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1.从固定资产折旧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涉及三个问题: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期的估计和净残值的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平均寿命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在这三种方法中,加速折旧方法可以使早期折旧增加,而在后期减少折旧。这样,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前期应税收入将减少,后期的应税收入将增加,从而使企业少缴纳所得税,多缴纳所得税。后期所得税,即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时间倒流,企业就等于获得了无息贷款。对于工作量方法,如果早期的工作量很大,则其效果与加速折旧方法相似,并且还可以使企业在早期和以后缴纳较少的所得税。多交所得税。因此,我们可以将折旧方法的选择用于税收筹划。国家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财政部关于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在企业实践中,对于符合金融体系规定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电子生产企业,造船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和汽车制造业。快速的技术进步财政部批准的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和其他特殊行业企业,其机械设备应尽量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法。如果他们前期工作量大,后期工作量少,则应尽量采用工作量法,以达到早期少缴税,多缴税的目的。后期。确定折旧方法后,应首先估计折旧期间。

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有某些规定,但规定的期限是灵活的。在保持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尝试选择较短的折旧期限,以使企业在早期可以享有更多的折旧,并获得递延所得税的收益。其次,净残值也应估算。国家税法规定,在计提折旧之前,固定资产应估计残值,并从固定资产的原值中减去残值。残值率在企业确定的原值的5%以内;

由于特殊情况,如果需要调整残值比率,则应将其报告给税务机关备案。因此,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应将净残值估计得尽可能低,以使企业的折旧总额可以相对较大,而每个期间的折旧金额也较大,因此那企业在折旧期间支付较少的所得税。

第二,从库存评估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库存的计价方法主要包括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价格继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的方法可以降低企业期末存货成本,增加当期销售商品成本,从而减少当期损益。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否则,如果价格的持续下降和先进先出法的使用可以降低企业期末存货成本,增加当期销售商品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并达到目的。少付企业所得税(递延);当价格上下波动时,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使企业的应税收入更加平衡,避免高估利润,并缴纳更多的所得税。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限制使用后进先出的方法,即仅在库存的实物过程中才能使用。企业使用的方法与后进先出方法相同。后进先出方法用于确定发出或接收库存的成本。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当价格继续上涨时,仅当公司使用的实际库存过程与后进先出方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方法,否则只能使用其他库存评估可以使用方法。当价格继续下跌时,公司应采用先进先出法,而当价格上下波动时,最好使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来实现税收筹划目的。

低价易耗品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库存,其计价方法与一般库存的计价方法不同。国家税法规定,不用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和设备(作为低价值消耗品)可以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摊销。一次性摊销是一次摊销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分期摊销是将收到时的部分成本摊销,然后分期摊销剩余的成本。我们可以看到,与分期还款法相比,一次性摊销的前期摊销费用更多,而后期摊销费用更少,因此企业缴纳的前期税金和后期税金更多,这等于获得一笔钱。免息贷款。因此,企业可以使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以增加利润。

3.从研发成本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国有和集体工业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和国有及集体企业持有股份并从事工业生产和经营的联营企业所产生的技术开发费将增加较上年实际发生额减少10%(含10%)),除按规定发生的实际支出外,当年发生的实际技术开发支出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直接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实际发生额的50%税务机关。因此,对于从事工业生产和经营的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国有集体所有股份制企业和合资企业,如果要进行技术研发,就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点。政策并考虑整体研发成本。安排在不影响研发项目进度的情况下,尽量使年度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10%,以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达到少收入的目的。税。

第四,从公司销售收入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如果纳税人可以推迟应税收入的实现,则可以减少当期的应税收入,从而延迟或减少所得税的支付。对于一般企业来说,主要收入是商品销售收入,因此推迟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企业销售商品时,分批销售以合同收款日为收入确认时间,交付时确认订单销售和预付款销售以及委托销售。货物退还给受托人。收入在寄售清单中确认。这样,企业可以使用上述销售方式推迟实现销售收入,从而延迟了企业所得税的支付。同时,企业必须综合运用各种销售方式,这不仅耽误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而且使企业的收入得以安全收回。此外,对于临近年末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将确认收入的时间推迟,并将当年的收入推迟至当年。明年。例如,对于分期出售的商品,应同意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在合同订立的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确认推迟到第二年。

企业所得税的意义

最近,有媒体报道,明年国内外企业所得税制度可能会统一。记者从参加税收改革研讨会的一位权威人士那里获悉,企业所得税改革计划实际上已经被多次论证并形成,但这仅仅是因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已经确定。是“加强收集和管理,“稳定税收制度”,因此有关计划被暂时推迟。预计明年下半年将统一国内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制度。同时,将逐步规范名称众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并取消部分税收优惠政策。

各种优惠政策和不均衡的税收负担是当前企业所得税制度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资,中国对内外资采取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并对外资企业给予了优惠政策。在1994年之前,中国有七种所得税。目前,所得税分为三种:公司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有关专家表示,税法的制定应遵循若干法定程序,例如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提案,财政部的审查,国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立法。的国会和全国人大的投票。早在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时,曾计划统一国内外企业的所得税,但当时受到当时条件的限制,主要是由于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差异,以及国内外企业的会计水平,因此只有国内企业的所得税是统一的。但是,有关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改革的研究和讨论一直在进行。随着中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国内政策将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外资企业目前在税收政策中享有的超国民待遇必将成为历史。

在谈到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时,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的一位专家分析说,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内部和外部分离并存,税前支付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并存。不一致,结果,税制的结构复杂,企业之间的税负变化很大。另一位专家指出,目前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仅在国内外企业之间有很大差异,即使它们都是内资企业,区域差异也很大。例如,位于经济开发区的企业仅具有所得税税率。15%,有些地区还有更多的退税项目,这实际上构成了不公平的竞争。

关于国内外公司之间的所得税差异,国内公司的财务总监感慨地说:“不仅国内外公司的优惠政策不同,而且税前差异也很大。费用支出以及减免政策。一般而言,内资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远高于外资企业。 ”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的所得税系统有大量的税前项目,国内外公司之间存在很大差异,此外,国家明确规定了近20个免税项目,其中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综合治理企业,校办企业和其他纳税人的税收减免”,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技术转让,新企业等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收入和企业的税收减免。老,年轻,边缘和贫困地区”。减免税管理方法的存在及其产生的结果非常复杂。

据有关专家称,世界上大多数其他国家/地区的公司所得税税率通常在25%至45%之间。由于中国存在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有很大差异。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约为25%,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约为15%,这显然较低。

统一国内外公司所得税,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据参与公司所得税研究的专家称,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简化税制,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提高效率”。据专家介绍,在讨论过程中,有专家认为,考虑到当前的实际税负,国内外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可以统一为25%。但有专家认为,从保证财政收入的角度来看,企业所得税税率应统一为30%;有专家认为,可以在30%基本税率的基础上设定20%和15%的较低税率。同时,应统一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以及资产处理的方法和标准。

记者从北京市崇文国家税务局了解到,目前对内资企业的应税工资有严格的规定,除税前不允许扣除企业缴纳的工资。

据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刘海霞说,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内资企业的税前支出有严格的限制。例如,对于北京公司,可以支付的工资标准仅为每人960元超出部分应全部税后缴纳,对于外资企业,应按实际发生的工资足额缴纳。目前,北京大多数企业的工资水平超过960元。结果,内外资企业存在较大的税收不公。

据专家称,改革后,有关内资企业应税工资的规定将被取消。同时,目前大多数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取消。当前许多优惠政策具有区域性。例如,未来各经济特区企业实施的优惠措施将基于产业政策。原则上,仅对基础设施,能源和高科技企业给予适当的折扣。

谈到税收改革对吸引外资的影响时,一些专家认为,尽管税收优惠政策对吸引外资有影响,但减免幅度太大,也有不利之处。而且,外国投资进入中国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市场,税收偏好并不是吸引外国投资的唯一手段。 ”

外商独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关学伟认为,尽管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关于

的减免的规定很多,但与国外税收制度相比,它们似乎仍然更简单,更粗糙。“在国外,税额的核实是一项繁琐而复杂的任务,这通常需要专门的专业人员来完成,而普通会计则很难做到。”据专家分析,这恰恰反映出中国的税务代理制度仍然有待完善。

除了统一的税制外,合并公司所得税的立法模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据有关专家介绍,法人所得税制度可能会在未来实施。企业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法人是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它可以涵盖当前企业所得税中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纳税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使用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

据介绍,目前的企业所得税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纳税人的身份由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权性质决定。缺点是,由于纳税人的定义不考虑是法人还是自然人,结果,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的交叉分配;公司所得税取决于其是否为获利单位以及是否实施独立的经济核算。它是随机的,并且通常很难划分,而且容易产生漏洞,这使得某些单位不包括在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但是,他也指出,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在统一国内外公司的所得税制度之前,可能不会实施该制度,但实施该制度只是时间问题。

据有关部门称,由于人大通过《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也需要人大通过,因此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最早将于明年开始。它只会在以后实施,但与此同时,对原始外资企业的承诺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