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应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行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人是指法人。因此,所有税收事项都基于此基础。分支机构无法独立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税收优惠。
没有必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区域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5条的段落规定:对于小型获利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在本地共享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