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 512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90条第29条第(4)款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免企业所得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免征和减免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征收。
本文着重强调三个方面:首先,豁免的对象是居民企业;其次,豁免的对象是技术转让的收入;第三,免税标准是年度转让收入的总和,企业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当符合以上三个条件。这是享受税收减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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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最近转让了一项技术,因此收取了费用。我不知道该公司是否可以在针对技术转让所得的公司所得税中享受某些优惠政策?
专业答案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可以免除企业所得税。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指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中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一个纳税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减半。这表明,只要贵公司转让的技术收入符合上述减免所得税的条件,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