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业务改革已经加强,信托基金建立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润要缴税,而最终分配给受益人的是所得税。
原来的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调整投资企业自2007年以前向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已付所得税的股息。也就是说:如果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相同,或者前者低于后者,则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无需缴纳所得税;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实缴所得税金额可以使用以下公式计算:实缴所得税金额=投资企业分配的股利÷(1-投资企业所得税率)x(投资企业所得税率-投资企业收入)税率)。
2008年新法律实施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获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份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少于12个月)是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