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依其是否为国有企业而不同。
根据企业所得税和纳税人的定义,只要发生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指以其生产经营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他创收组织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宾语。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和合伙除外。
2.纳税人:
1.中华民国境内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2.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可能会征收个人所得税,以避免双重征税。
第三,税收对象:
1.公司所得税是对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征税。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跨区域项目签发《对外经营税收管理证书》,其主要功能是要求将项目建设的企业所得税返还给机构所在地。其他建安税,包括营业税及其附加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支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区域经营性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跨区域项目部(包括由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门)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书》,应当发给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果未提供上述证明,则项目部门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敦促其补正期限;作为独立纳税人,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项目部门应向地方税务主管部门提供总行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项目部门属于总行或二级分支机构的管理部门。由建筑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
跨区域项目部门应由总部每月或每季度按实际营业收入的0.2%预分配公司所得税到项目所在地项目和项目办公室税务机关预先付款。
您提到的2%是由签发外国管理证书的税务机关按一定税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即按8%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的企业所得税,而0.2%在项目所在地预付的企业所得税当签发外国管理证书的税务机关收取公司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