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国有企业规管税收征收办法》,《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条例》和《民营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相结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 1994年1月1日,这也是朝着法制化,科学化,标准化方向改革中国所得税制的重要一步; 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发布。 《条例》第1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2008年1月。实施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和《企业收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财政部于1994年2月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同时废除。”
198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有企业税收征管办法》; 1985年4月,国务院分别发布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所得税征收暂行条例》。并向私营部门征收企业所得税。从55%到48%。
1991年4月,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从同年7月1日开始。实施。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将上述三项国内公司所得税规定和措施合并为《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现在正从48%降至33%
,因此在不久的将来,它将从33%降至25%。
1994年,中国的工商税制得到了全面和结构性的改革。这项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合理负担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合理化分配关系,保证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 。主要内容是:1.统一国内企业所得税,采用33%的比例税率,规范企业所得税前列项目和标准,取消“国有企业调整税”,征收国家能源税。国有企业运输重点建设资金和国家预算调整资金;原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整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将统一为个人所得税,不同的收入项目将分别征收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且扣除额不同规定了标准;改革旧的流通税制度。新的营业税制度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增值税通常在工业生产以及批发和零售业务中征收。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不实施增值税和房地产销售的劳务征收营业税;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将盐税纳入资源税,实行按数量计算产品税的方法;土地增值税用于规范房地产交易中的超额利润,并采用四速超额累进税率;建议征收证券交易税,遗产税和赠与税;调整城乡维护建设税和土地使用税,取消市场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特种油税,奖金税和工资调整税,并向地方政府扣减屠宰税和宴会税。 。
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是根据商品(包括应税劳务)在转移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从税收计算的原理上来说,增值税是对生产,流通和劳动服务中的多个环节的附加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流转税。实行附加税,即对消费者的负担,不征收增值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营业额征收的税款。营业税是流转税制度中的主要税种。 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宣布了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试点方案。
2015年5月,该营地的后三个行业将增加房地产,金融保险和人寿服务行业的建设。营地改革计划将不排除。其中,建安房地产增值税率暂定为11%,金融保险和人寿服务业增值税率定为6%。这意味着进入2015年下半年之后,中国可能会告别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