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上,企业所得税因行业而异。
新的商业政策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应税所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人民币)的小型获利企业,其收入应减至50%应税收入须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普通居民公司为25%,小型低利润公司为20%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小型低利润公司为10%
2,增值税
月销售额在30,000元(旺季时为90,000元)及以下(包括该数字,下同)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且免交额外的教育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市税。施工税。
3.印花税
免除金融机构与小型和微型企业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的印花税。
4.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符合产业政策的新成立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将从创建之日起三年内免除当地水利建设资金,而在第四到第五年中,当地水利建设资金将减半。
5.伤残保险
安排雇用残疾人的微型和微型企业,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并且雇员总数少于20人(包括20名),应免于残疾人的就业保障。
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经营的具体情况有关。请添加您将要开始的新企业类型,规模和计划的运营时间。
没有针对新商业企业的特殊优惠政策。自2008年1月1日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以来,只有软件公司,高科技公司以及从事合格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以及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管理的公司被保留。通过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许多先前的优惠政策已被立即删除。
两项免税和三项减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且经营期超过10年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所得税免征两年,三年减半。随着今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国内外企业所得税已合并,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享受任何特殊的优惠政策。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的法定税率为25%,但是,如果年应税收入(约等于利润)少于300,000,则雇员人数少于100,并且总资产为3000万元以下,则适用20%的优惠税率。这可能是新商业企业中唯一可以找到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