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的税收优惠政策
(3)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
1.以下项目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中草药公司培育涉及的税收类型和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以下各项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企业的下列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1 )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项目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中华民国国务院第512号令):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1)从事以下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草药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