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取决于总部是否在同一城市。如果在同一城市,则可以与总部一起支付,但必须在分支机构所在的城市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到年底,公司所得税也可以支付给总部。公司一起付款,也可以咨询分公司的税务人员
公司的独立会计可以从两个部分进行观察:
1.公司本质上是否独立:您可以查看营业执照。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的标题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独立核算的标题为“营业执照”。
2.税收是否独立:在正常情况下,纳税人无法清楚地区分税收是否独立。只有税务管理者可以检查其是否独立于税制,并且无论该税是否独立核算,个人所得税和地方税仍然根据正常企业的独立声明,只有所得税类型可以与总部的统一会计和分配区分开。
企业所得税问题(总部位于该领域):对于
非独立帐户的分支机构,无需向总部报告每月收入和支出。在申报所得税时,除了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外,还必须将其添加到分支机构的总公司中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额应附加在提交材料中的总部分配比例表中。
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需要向总部的当地税务机关申报。该分支机构具有独立会计的性质。分公司经过备案手续后,在申报所得税时只需要申报分公司的所得税,无需提供总行。利润分配比率表。
(在注册时未指定公司性质为独立会计的子公司。通常,税务机关默认为非独立会计。具有非独立会计的分支机构可以为以下业务申报(预付)所得税:第一次。转换为与税务相关的独立申请以进行独立会计。)
分行不应分别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区域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第2条如果居民企业在各地区(指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开的城市)设立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则居民企业为跨区域营业税纳税人。 ((以下简称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第三条集体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简易清算和财务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一)统一计算是指统一计算总公司包括汇总纳税企业下所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应税所得和应纳税额。(2)分级管理是指总部和分支机构的税务机关均负责管理当地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由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管理。(3)现场预付款是指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办法每月或每季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4)累计清算,是指年底后总公司统一计算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并冲抵总公司和分行预先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年。之后,越来越少地化妆。(5)财政国库调整是指财政部根据批准的系数定期调整要分配给地方国库的应纳税企业所得税总额的分配给中央国库的收入。
第四条总公司和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的第二分支机构应当当场分摊企业所得税。第二级分支机构是指代收税企业依法设立并取得非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注册证)的分支机构,总行直接对其财务,业务和人员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5条下列二级分支机构不在本地分享和缴纳企业所得税:(1)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不具有主要生产和经营功能且具有不在本地支付增值税或营业税纳税企业内的子公司二级分支机构不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2)如果该公司在上一年被确定为小型低利润企业,则其第二级分支机构不得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新成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在成立年份不缴纳企业所得税。(4)本年度被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从企业所得税的预付款期起,不现场分摊企业所得税。(五)在中国二级分支机构以外设立的没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纳税企业,不得现场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