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税务局会在审核,收集企业所得税申报单和最终结算之前,制定各行业行业利润率预警线,作为自查自纠的参考指标。如果公司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可以由税务局征税。作为纳税评估或税收检查的重点家庭。
1.按销售收入计算的增值税税率为17%和3%(分别适用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城市建设税的缴纳额为已缴增值税额的7%;
3.教育附加费按已付增值税的3%支付;
4.地方教育费附加费应按已付增值税额的2%支付;
5.印花税:购销合同应按购销额的十分之一三分之三来扣;账簿按每本账单5元支付(每年启用时);十分之五的付款(第一年将全额支付,此后将按照年度问题加部分支付);
6.城市土地使用税是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的(不同地区,XX元/平方米);
7.财产税按自有财产原值的70%* 1.2%缴纳;
8.车船税根据车辆而定(各地法规不同,不同型号的税额也不同,XX元);
9.公司所得税是根据应税收入(调整后的利润)缴纳的,自2008年起税率为25%;
10.偿还工资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成立的新企业)外,上述税款还应报告并支付给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