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无法确定您的分支机构是否遭受了损失。总公司不再提供税收分配表是错误的,还必须将其分配给批准的收款人。
你说的含糊不清。我不了解您与总部的具体关系。我不会给出有针对性的答案。我将大致讨论企业所得税的支付。看看我能不能帮您。
1.您的总部位于同一区域的不同区域还是完全不同的区域?同一区域可以合并并付费。我猜这主要是在不同的地区,但是由于分支的性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治疗方法。不同。
2.首先,您的分支机构是一家没有法人资格的商业机构或场所,其企业所得税是主要分支机构缴纳的总税款。
3.您的分支机构是具有主要生产和运营功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并当场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具备主要生产经营功能,不对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二级二级及下级子公司,不向法人支付预付所得税。
4.如果公司在上一年被确定为小型低利润企业,则其分支机构不得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
5.新成立的分支公司不得在成立年份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